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云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桂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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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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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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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部分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47,633,009.89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公司于2019年9月5日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3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因 2019年 9 月 8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核心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77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认为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2019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78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2019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80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经公司谨慎研究,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已就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 号 6 楼
5、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6、成立日期:2011年07月18日
7、合伙期限:2011 年 07月 18 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已就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事先沟通,征得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理解和支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81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下午15:00—2019年1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4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提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下午5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4楼
邮政编码:518017
联系传真:0755-2360926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小颖、张斌
联系电话:0755-3802 8871
传真号码:0755-2360 9266
电子邮箱:atg@atgcn.com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额: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19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11月14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1”,投票简称为“亚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82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取得两项实用新型专利,并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
以上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公司,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发挥技术研发优势,保护公司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施工工艺,提高公司施工质量及效率,更好的完成施工任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83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
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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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合同情况
(1)项目名称:西安洲际酒店项目精装修
合同金额:人民币叁亿零叁佰壹拾捌万元整(¥303,180,000.00)
由于该项目新增酒店一层大堂入口大雨棚及东门入口小雨棚装修工程承合同,合同金额为670万元,导致合同总额相应增加。
工期安排:2018年04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施工情况有所差异,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对工期作出相应调整,目前工程进展顺利。)
工程进度:截止本简报披露之日,工程进度比例为86.21%
收入确认情况:截止本简报披露之日,公司累计确认的收入为261,366,000.00元;
结算情况:本项目采取按月分期收款方式结算,项目款项的回收需根据工程进度及完成工程量分阶段按比例执行。
收款情况:截止本简报披露之日,公司已经累计收到工程进度款212,290,000.00元。
截至本简报披露之日,本项目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与回款的情况,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正常,本项目采取按月分期收款方式结算。项目款项的回收需根据工程进度及完成工程量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回款项的风险,从而影响资金的利用效率和周转速度。
(2)项目名称: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健康养生示范基地(培训)一期精装修设计及施工(EPC)项目
合同金额:人民币贰亿玖仟伍佰零叁万玖仟贰佰元(¥295,039,200.00)
工期安排:2019年04月24日至2019年10月20日(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施工情况有所差异,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对工期作出相应调整,目前工程进展顺利。)
工程进度:截止本简报披露之日,工程进度比例为37.49%
收入确认情况:截止本简报披露之日,公司累计确认的收入为110,602,843.70元;
结算情况:本项目采取按月分期收款方式结算,项目款项的回收需根据工程进度及完成工程量分阶段按比例执行。
收款情况:截止本简报披露之日,公司已经累计收到工程进度款52,310,450.16元。
截至本简报披露之日,本项目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与回款的情况,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正常,本项目采取按月分期收款方式结算。项目款项的回收需根据工程进度及完成工程量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回款项的风险,从而影响资金的利用效率和周转速度。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