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全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健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19-034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
本次董事会无议案有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没有议案未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9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告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2011年-2018年度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审计机构。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较为熟悉,且在为公司进行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切实有效履行其职责。审议本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11月15日下午2: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增补王永乐先生为公司董事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会议通知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七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19-035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监事李勇、李振新、张瑞敏、赵晶参加了会议并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监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1-9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2019-036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5日
至2019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 9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2已经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 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法: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以是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3、 登记地点: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本公司证券部
4、 联系电话:0472-3117903
5、 传 真:0472-3117182
6、 联系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19-037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多年从事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是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2018年度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较为熟悉,且在为公司进行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切实有效履行其职责。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66万元。
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