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缪汉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海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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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苏州苏震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于2019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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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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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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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每张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债券以向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全部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公司的全资孙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的盛虹炼化项目建设。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事项经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19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盛虹G1”,债券代码“114578”,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间为2019年9月30日,发行实际募集资金1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6%。
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31日、2019年8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5,810,644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8月28日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并于2019年10月10日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286号)。
截至披露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正在积极开展对相关问题的逐项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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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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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托理财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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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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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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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缪汉根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19-108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10月29日下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董事长缪汉根先生、董事罗玉坤先生、独立董事连向阳先生、张祥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于2019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19-110)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19-109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10月29日下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2人),监事冯琴女士、陈建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其他监事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