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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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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季度报告于2019年10月30日由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15名,现场出席董事7名,电话连线出席董事8名,副董事长张宏伟、刘永好,董事史玉柱、吴迪、宋春风、刘纪鹏、解植春、田溯宁通过电话连线参加会议。应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9名,实际列席9名。

  1.3 公司董事长洪崎、行长郑万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集团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2.2 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3 资本充足率与杠杆率分析

  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简称“新办法”)和其他相关监管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范围包括本公司以及符合新办法规定的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均达到新办法达标要求。

  本集团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的资本工具:按照新办法相关规定,商业银行2010年9月12日以前发行的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享受优惠政策,即2013年1月1日起按年递减10%。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计入金额为40亿元。

  本报告期末较2019年6月末,一级资本净额增加146.70亿元,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降低980.58亿元,杠杆率水平提高0.29个百分点。本集团杠杆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4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经营形势和监管政策的调整变化,紧密围绕“民营企业银行、科技金融银行和综合化服务银行”三大战略定位,按照年初制定的“轻资本、优负债、调结构、促协同、保质量”的总体经营策略,深入推进改革转型并取得明显成效,强化风险管控,资产质量总体稳定,经营效益持续提升,各项业务保持稳健发展。

  一、经营效益持续提升,股东回报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331.28亿元,同比增长174.76亿元,增幅15.11%。成本收入比23.71%,同比下降2.93个百分点。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29亿元,同比增长28.44亿元,增幅6.66%。

  报告期内,本集团年化平均总资产收益率1.00%,同比上升0.03个百分点;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19%,同比下降0.76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1.04元,同比增幅7.22%;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0.09元。

  二、业务规模平稳增长,经营结构持续优化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62,737.4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789.21亿元,增幅4.65%;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33,110.2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542.82亿元,增幅8.32%,其中零售贷款13,473.1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67.72亿元;小微贷款4,451.5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95.91亿元;负债总额57,706.6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068.46亿元,增幅3.72%;吸收存款总额34,080.7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407.80亿元,增幅7.60%,其中个人存款总额6,905.2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52.34亿元,增幅20.03%。个人存款在吸收存款总额中占比20.26%,比上年末提升2.10个百分点。

  三、清收处置力度不断加强,资产质量总体可控

  报告期内,本集团加快推进一体化、智能化的风险管控平台建设,提升全面风险管理及监控能力,强化风险文化体系建设,完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切实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工作。不断加大存量问题及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力度,资产质量保持基本稳定,拨备覆盖水平有所回升。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553.0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43亿元;不良贷款率1.67%,比上年末下降0.09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45.73%,比上年末上升11.68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会发【2018】7号)的规定执行。

  2.5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注:1、H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设置的公司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合计数。

  3、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由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不变。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账户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更名手续。

  2.6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注:1. 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公司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 由于本次优先股为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名册列示获配投资者的代持人信息;

  3. 本公司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与本公司前十大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2019-06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和补充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分别于2019年10月16日和2019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洪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名,现场出席董事7名,电话连线出席董事8名,副董事长张宏伟、刘永好,董事史玉柱、吴迪、宋春风、刘纪鹏、解植春、田溯宁通过电话连线参加会议。应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9名,实际列席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决议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金融资产减值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外包风险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制定《中国民生银行风险计量模型验证管理基本制度》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风险偏好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制定《中国民生银行风险偏好陈述书(第一版)》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19年上半年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报告》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的决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设立民生银行第三阶段公益捐赠基金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19年压力测试整体情况及资本充足压力测试情况报告》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 2019-06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过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发行优先股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方案的约定,决定并办理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事宜。本次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已经本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二、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 计息期间:自2018年12月14日(含该日)至2019年12月14日(不含该日)

  2. 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3日

  3. 股息支付日:由于2019年12月14日为法定休息日,股息支付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2019年12月16日

  4. 发放对象:截至2019年12月13日Euroclear Bank SA/NV(简称“Euroclear”)和Clearstream Banking, S.A.(简称“Clearstream, Luxembourg”)的营业时间结束时,在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Luxembourg) S.A.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境外优先股股东。

  5. 扣税情况: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在向境外非居民企业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时,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按照本公司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有关规定,相关税费由本公司承担,一并计入境外优先股股息。

  6. 股息率和发放金额: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确定的第一个股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股息率为4.95%(该股息率为税后股息率,即为境外优先股股东实际取得的股息率)。根据境外优先股的计息本金金额、股息率和代扣代缴所得税税率,确定境外优先股股息金额如下:

  本公司将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79,145,000美元,其中实际支付给境外优先股股东71,230,500美元,代扣代缴所得税7,914,500美元。上述境外优先股股息折合为人民币约558,621,239元。

  三、境外优先股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本公司将指示支付代理人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London Branch(美国纽约梅隆有限公司(伦敦)),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或按其指示支付优先股股息。本公司境外优先股通过Euroclear和Clearstream, Luxembourg代表持有期间,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作为Euroclear和Clearstream, Luxembourg的共同存管人是于股权登记日唯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境外优先股股东。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London Branch(美国纽约梅隆有限公司(伦敦))向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支付或按其指示支付优先股股息后,即被视为本公司已履行本次境外优先股股息支付义务。如果最终投资者就有关股息在进入清算系统后向最终投资者的后续转付有任何疑问,最终投资者应向其各自的存管机构或中介机构查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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