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士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沃恒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丽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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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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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09月18日收到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8 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6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19-050)。
2019年10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告,披露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5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进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为2019年10月28日。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发布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2019年10月30日发布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签的投资者在2019年10月30日缴付认购资金。上述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士斌
日期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68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0日以书面、口头、邮件等形式发出,2019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士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一致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有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无影响。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69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0月30日,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均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监事审议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一致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有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无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71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文件要求变更有关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有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16号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更新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有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无影响。
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1. 公司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2. 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有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3. 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