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苏日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俊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鲍俊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管相关事项
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16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李勇先生、陈茂森先生、徐新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分别同意聘任李勇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徐新雄先生为公司总裁;陈茂森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2、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进展的相关事项
2019年2月27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日明、狄爱玲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苏永明先生,股东朱新武先生、苏啟皓先生及苗志国先生的通知,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36,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转让给汇金集团及永盛发展。
2019年5月2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关于苏日明先生、苏永明先生、朱新武先生、苏啟皓先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6,84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永盛发展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前述4位股东与永盛发展签署的《关于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已履行完毕。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已过有效期,公司控股股东苏日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8,884,94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给汇金集团,占公司股份总数1.96%。
截至报告期末,永盛发展持有公司16,84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71%;汇金集团持有公司8,884,94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96%。汇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永盛发展合计持有公司25,724,94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67%。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9-103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均确认公司已将召开本次会议的安排及相关议案依照《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前进行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苏日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9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徐新雄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9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9-104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确认公司已将召开本次会议的安排及相关议案依照《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前进行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江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9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9-105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龙岩市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集团”)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借款期限2年,贷款利率按市场利率执行。担保方式为公司控股股东苏日明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勇先生提供2,650万股票质押担保、陈茂森先生提供2,350万股票质押担保。本次担保方不收取担保费,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委托贷款的相关事宜。
2、截止目前,汇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龙岩市永盛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5,724,9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汇金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因公司董事、总裁徐新雄先生在本次借款人汇金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企业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工董事、工会联合会常务副主席,为关联董事,已回避本次议案的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已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龙岩市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11月09日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公司住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A2幢20、21楼
4、法定代表人:王兰胜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00563393952Y
7、经营范围:资产投资经营与管理;对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对金融产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煤炭及制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联关系:汇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龙岩市永盛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5,724,9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汇金集团资产总额1,599,939.92万元,负债总额820,395.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额632,274.52万元,净资产779,544.53万元,资产负债率51.28%;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9,540.66万元,净利润12,630.88万元。(未审计)
(二)苏日明
苏日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日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狄爱玲女士、苏永明先生、苏清香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22,265,1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3%。
(三)李勇
李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均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票47,689,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0%。
(四)陈茂森
陈茂森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茂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7,017,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2、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自借款实际发放当日起计算;
3、借款利率:贷款利率按市场利率执行;
4、借款的发放和偿还:该笔借款将由汇金集团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向公司分笔发放,可提前偿还;
5、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苏日明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勇先生提供2,650万股票质押担保、陈茂森先生提供2,350万股票质押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贷款利率按市场利率执行,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符合市场行情,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满足公司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与汇金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22,000万元(含本次)。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汇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龙岩市永盛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5,724,9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汇金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履行了回避义务。综上,同意公司向汇金集团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9-106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爱迪尔,股票代码:002740)股票交易价格于10月29日、10月3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