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罗瑞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聂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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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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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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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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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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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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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2019年1-9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98.38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493.2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405.8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450.56万元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正按决策及相关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佛山智能交通射频识别与电子支付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目前仍处在建设期。
2、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罗瑞发先生、王明宽先生、李娜女士和刘咏平先生分别因个人融资或反担保等需求,分别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或反担保质押。截至2019年9月30日,罗瑞发先生累计质押342.50万股股票,王明宽先生累计质押600万股股票,李娜女士累计质押448万股股票,刘咏平先生累计质押410万股股票。
3、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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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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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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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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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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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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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中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要求,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主要变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4、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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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及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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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鉴于公司参股公司山东高速信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科技”),与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支付”),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下的企业。信联科技与信联支付的控股股东都是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出于战略调整需要,山东高速对信联支付进行重组,信联支付向信联科技无偿划转除第三方支付之外的业务及相关人员资产,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19-070)。现根据信联支付重组要求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参股公司信联科技发生如下关联交易并新增2019年度与信联科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1、信联科技承继信联支付采购合同及订单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与信联支付、信联科技拟签署《三方协议》,就公司与信联支付正在执行的部分业务合同相关事宜进行处理,对双方于2019年7月23日就信联支付向公司采购电子标签产品等相关事宜签署的《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2019年为ETC合作银行采购电子标签(OBU)项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以及根据上述采购合同与信联支付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和2019年9月18日签署的两份供货订单(以下统称“原订单”)项下的供货、付款等事宜约定如下:
(1)采购合同以及原订单的的合同主体由公司、信联支付变更为公司、信联科技,即由信联科技代替信联支付成为采购合同及原订单的“采购人”一方。采购合同以及原订单中约定由信联支付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均由信联科技承继,信联支付不再作为一方合同主体。
(2)原订单项下合计未交货的产品将由公司直接向信联科技交货,具体的交货时间由公司和信联科技双方另行确认;公司已按照原订单完成部分产品交货的,由公司按照采购合同及原订单的约定向信联科技承担后续合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履行质保期服务等。
(3)原订单项下所有未付款项由信联科技依照采购合同及原订单的约定向公司支付,公司直接向信联科技提供发票。
2、新增2019年度与信联科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结合上述信联支付重组情况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拟新增2019年度与信联科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4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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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实际发生额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的金额。
在上述额度内,授权经营班子以市场价格和公允的协商价格为定价基础,与关联方协商签署具体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目前公司董事王明宽在信联科技担任董事,信联科技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批情况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均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明宽及其一致行动人罗瑞发、杨成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及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高速信联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QABM43Y
3、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奥体中路5006号山东高速科研楼西附楼二层南侧211室
4、法定代表人:李耿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智能交通系统的设计、集成、销售、安装、调试、管理、维护、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网络工程施工;网络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议服务;非专控通讯设备的开发、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非专控监控器材的销售、安装、维护;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物流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矿石、矿粉、金属材料、润滑油、润滑脂、防冻液、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停车场管理服务;机电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时间:2019年7月30日
9、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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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业务情况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信联支付重组事项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信联科技将无偿接收信联支付除第三方支付之外的业务及相关人员资产。该业务及资产近一年又一期的有关情况请参考已披露的信联支付的财务指标。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4日和2019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和《对外投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19-070)。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信联科技已完成混改增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持有信联科技6.20%的股权,信联科技属于公司参股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19-091)。鉴于目前公司董事王明宽在信联科技担任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信联科技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信联科技将无偿接收信联支付除第三方支付之外的业务及相关人员资产,参考信联支付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信联科技付款能力有充分保障。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情况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根据信联支付重组要求和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而与关联方信联科技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
1、信联科技承继信联支付采购合同及订单关联交易事项
(1)原公司与信联支付签署的采购合同以及原订单的的合同主体由公司、信联支付变更为公司、信联科技,即由信联科技代替信联支付成为采购合同及原订单的“采购人”一方。采购合同以及原订单中约定由信联支付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均由信联科技承继,信联支付不再作为一方合同主体。
(2)原订单项下合计未交货的产品将由公司直接向信联科技交货,具体的交货时间由公司和信联科技双方另行确认;公司已按照原订单完成部分产品交货的,由公司按照采购合同及原订单的约定向信联科技承担后续合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履行质保期服务等。
(3)原订单项下所有未付款项由信联科技依照采购合同及原订单的约定向公司支付,公司直接向信联科技提供发票。
2、新增2019年度与信联科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结合上述信联支付重组情况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新增2019年度与信联科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4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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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额度内,授权经营班子以市场价格和公允的协商价格为定价基础,与关联方协商签署具体协议。
(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信联科技销售高速公路收费相关设备及服务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销售商品的毛利率与同期公司销售给国内其他非关联方的毛利率不存在大幅差异,不偏离公司向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信联科技不享受优惠待遇。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9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信联科技交易合同签署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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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详细分析了上述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根据信联支付重组要求和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与关联方信联科技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公司山东区域业务发展,增加经济效益。
(二)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与信联科技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付款条件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信联科技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公司因发生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及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根据信联支付重组要求和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与关联方信联科技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信联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与信联科技的关联交易的开展有利于促进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
3、公司与信联科技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公司因发生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已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发出前征求全体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与信联科技关联交易及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无异议。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董事会的议案、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后续安排。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金溢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及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保荐机构对公司与参股公司信联科技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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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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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周一)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1月17日至2019年11月1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7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1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一:《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二:《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罗瑞发、杨成、刘咏平、王明宽、李朝莉、李娜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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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下午17 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卓琛
联系电话:0755-26624127
联系传真:0755-86936239
电子邮箱:ir@genvic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18-20层01-08号
邮政编码:51805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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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年月日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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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11月15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9”,投票简称为“金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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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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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至各位董事及参会人员。公司董事罗瑞发、杨成、王明宽、郑映虹、黄然婷、于海洋,独立董事关志超、许岳明、向吉英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瑞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
(二)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110)。《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亦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鉴于公司参股公司山东高速信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科技”),与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支付”),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下的企业。信联科技与信联支付的控股股东都是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出于战略调整需要,山东高速对信联支付进行重组,信联支付向信联科技无偿划转除第三方支付之外的业务及相关人员资产。现根据信联支付重组需要,同意公司与信联支付、信联科技签署《三方协议》,就公司与信联支付正在执行的部分业务合同相关事宜进行处理,对双方于2019年7月23日就信联支付向公司采购电子标签产品等相关事宜签署的《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2019年为ETC合作银行采购电子标签(OBU)项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以及根据上述采购合同与信联支付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和2019年9月18日签署的两份供货订单(以下统称“原订单”)项下的供货、付款等事宜约定如下:
1、采购合同以及原订单的的合同主体由公司、信联支付变更为公司、信联科技,即由信联科技代替信联支付成为采购合同及原订单的“采购人”一方。采购合同以及原订单中约定由信联支付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均由信联科技承继,信联支付不再作为一方合同主体。
2、原订单项下合计未交货的产品将由公司直接向信联科技交货,具体的交货时间由公司和信联科技双方另行确认;公司已按照原订单完成部分产品交货的,由公司按照采购合同及原订单的约定向信联科技承担后续合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履行质保期服务等。
3、原订单项下所有未付款项由信联科技依照采购合同及原订单的约定向公司支付,公司直接向信联科技提供发票。
公司董事王明宽为关联方信联科技董事,董事罗瑞发、杨成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经无关联关系董事全票赞成通过。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及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结合信联支付重组情况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新增2019年度与信联科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4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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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额度内,授权经营班子以市场价格和公允的协商价格为定价基础,与关联方协商签署具体协议。
公司董事王明宽为关联方信联科技董事,董事罗瑞发、杨成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经无关联关系董事全票赞成通过。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及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定于2019年11月18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112)。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