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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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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毛剑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焕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①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1〉货币资金比年初下降32.72%,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减少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比年初下降100%,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公司基金投资到期收回所致。

  〈3〉预付款项比年初增长32.38%,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预付土地出让金所致。

  〈4〉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长60.97%,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尚未收到部分资产处置款所致。

  〈5〉发放贷款和垫款比年初增长50.20%,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公司贷款业务拓展所致。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比年初增长30.68%,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所持有的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7〉短期借款比年初下降51.84%,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到期短期借款所致。

  〈8〉应付票据比年初增长202.43%,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增长312.62%,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职工奖金但尚未发放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增长198.23%,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4,500,000千元及到期兑付超短期融资券1,500,000千元所致。

  ②利润表项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1〉研发费用同比增长98.22%,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2〉其他收益同比增长80.74%,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同比下降31.35%,主要为公司上年同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意宁码头所致。

  〈4〉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长2,296.53%,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处置资产取得收益625,041千元所致。

  〈5〉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96.56%,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码头事故赔偿款及收到税费返还增加所致。

  〈6〉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43.90%,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③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04.77%,主要原因是:①财务公司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同比增加8,192,245千元,主要为吸收存款同比减少8,098,293千元;②除财务公司外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同比增加25,581千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60.62%,主要原因是:①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940,136千元;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23,127千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954.08%,主要原因是:①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3,559,579千元;②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2,861,125千元;③债券到期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440,000千元,去年同期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与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白沙街道办事处”)签署了《非住宅房屋自愿搬迁货币补偿协议》[详见《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土地被政府征用和补偿事项的公告》(临2019-017)]。按照协议约定,白沙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5月31日前向公司先行支付补偿资金30,000千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向公司支付补偿资金300,000千元;其余补偿资金335,504千元于2020年3月20日前支付。

  2019年9月27日,公司收到部分补偿资金300,000千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收到拆迁补偿款330,000千元。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部分补偿资金的公告》(临2019-028)。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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