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月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减少73.36%,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深圳国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影响。
2、预付款项期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增加99.80%,主要原因是:预付煤款及材料款未结算。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减少61.83%,主要原因是:委托贷款到期收回。
4、预收款项期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减少54.91%,主要原因是:采暖期预收采暖费在本期报告结算。
5、专项储备期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增加592.38%,主要原因是:本期专项资金工程未完工,影响专项储备结余。
6、其他收益本期(1-9月)较上年同期(1-9月)减少48.02%,主要原因是:上期收到瓦斯煤层气等补贴款。
7、投资收益本期(1-9月)较上年同期(1-9月)增加412.80%,主要原因是:本期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增加。
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1-9月)较上年同期(1-9月)增加527.32%,主要原因是:上期收回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冲销减值准备影响。
9、资产处置收益本期(1-9月)较上年同期(1-9月)减少106.31%,主要原因是:上期红阳热电转让设备影响。
10、营业外收入本期(1-9月)较上年同期(1-9月)增加727.29%,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产能指标收入影响。
11、营业外支出本期(1-9月)较上年同期(1-9月)减少70.98%,主要原因是:上期锅炉改造、处理报废资产影响。
12、收到税费返还本期(1-9月)较上年同期(1-9月)减少75.03%,主要原因是:上期返还企业所得税影响。
1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1-9月)较上年同期(1-9月)增加92.39%,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产能指标影响。
1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1-9月)较上年同期(1-9月)减少62.28%,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往来款项比上年同期减少。
15、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1-9月)较上年同期(1-9月)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
16、取到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1-9月)较上年同期(1-9月)减少100%,主要原因:上期收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影响。
1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1-9月)较上年同期(1-9月)增加3782.15%,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影响。
18、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1-9月)较上年同期(1-9月)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委托贷款。
1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本期(1-9月)较上年同期(1-9月)减少59.22%,主要原因是:本期购置长期资产减少。
20、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1-9月)较上期(1-9月)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未发生投资支付现金。
21、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1-9月)较上年同期(1-9月)减少 99.42%,主要原因是:上期购买蒲河矿资产影响。
22、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1-9月)较上年同期(1-9月)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上期发放委托贷款影响。
2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1-9月)较上年同期(1-9月)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上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本期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59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2日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二级子公司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拟收购沈煤集团庆化地区供暖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赵光、张德辉、陶明印、张兴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赵东东先生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2020年5月17日,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赵东东先生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东东:男,1983年3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4.03--2016.03,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2016.03--2018.12,本溪市市政府副秘书长;2018.12至今,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60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子公司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拟收购沈煤集团庆化地区供暖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消除公司与控股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煤集团”)同业竞争,履行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公司二级子公司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阳热电”)拟与沈煤集团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现金收购沈煤集团原“三供一业”接收资产--庆化供暖并网改造工程、窦双树煤粉锅炉热源工程、生物质锅炉热源工程相关资产及窦双树锅炉房用地。
沈煤集团现持有公司46.97%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焦煤”)持有红阳热电100%股权,红阳热电为公司二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沈煤集团或其他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累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受让方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2,000.00万人民币;
法人代表:李景顺;
公司住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西马峰镇;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暖、供热、供汽;粉煤灰及建材加工销售、热水销售;热网土方工程施工、热网设备安装及检修、压力管道安装、电厂设备检修;热水养殖;循环水综合利用;技术服务;煤炭销售;固体废物及污水处理。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为唯一股东,持股比例100%。
(二)转让方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94,037.00万人民币;
法人代表:赵光;
公司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
经营范围:煤炭、石膏开采,原煤洗选加工,建筑材料制造,土木工程建筑,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机械制造及配件加工,林场经营,牲畜饲养,劳务输出服务(不含出国劳务输出),五金交电和百货零售;供热、供水、供电服务(限下属企业经营);电力供应(限分支机构经营);焦炭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收购(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租赁、销售;设备租赁;企业资金管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暖资产组合,涉及的庆化供暖并网改造工程、窦双树煤粉锅炉热源工程、生物质锅炉热源工程相关资产及窦双树锅炉房用地(以下合称“供暖资产”或“标的资产”)。
(二)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审计、评估结果
经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的《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拟收购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组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19)第8310号),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1月30日;评估方法:成本法,其中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评估供暖资产,评估前账面资产9162万元,评估值9535万元,评估增值373万元,增值率4.07%。
五、本次交易价格及实施方案
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红阳热电拟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沈煤集团标的资产,综合考虑评估结果并经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拟定为9535万元人民币。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积极作用
(一)有助于消除同业竞争
鉴于2015年红阳能源重大资产重组时,沈煤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已承诺:“沈煤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将来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红阳能源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次交易是沈煤集团和红阳能源落实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承诺的具体措施,有助于解决公司与沈煤集团同业竞争。
(二)助力上市公司提升盈利能力
红阳热电为红阳能源二级子公司,本次供暖资产的收购,有助于红阳热电占领标的资产所在区域供暖市场,满足上市公司扩大供暖市场规模的需求,形成规模效应,提高供暖效率,使上市公司增加稳定供暖业务收入,提升盈利能力。
七、本次交易其他事项
1、红阳热电接收购该部份供暖资产后,负责保证该区域的供暖管理,确保供暖工作的稳定运行。
2、本次交易为公司二级子公司红阳热电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供暖资产,沈煤集团为红阳能源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非日常关联交易,在红阳能源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沈煤集团作为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61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5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沈煤宾馆二楼会议室(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5日
至2019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代表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授权委托书,于2019年11月11日(周一)上午9:00-10:30,下午2:00-3:30到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通过信件、电话办理登记手续,在参加会议时补交登记资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韩健 王莉
联系电话:024-86131586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建设路1号
邮政编码:110000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62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宇智泉先生为公司本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2020年5月17日,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针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编号:临2019-063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将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煤炭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
二、电力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
以上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