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兴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德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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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
汽车行业积极响应国家蓝天保卫战的号召,上半年排放标准国五升级到国六,各大主要汽车厂家和品牌均积极主动去库存,出台各种临时性的市场手段消化国五库存车辆,消费者短期内持币观望,汽车行业整体下降,对中国自主品牌的影响尤为明显。
公司2019年1-9月整车销量同比下降15.69%,发动机销量同比下降17.33%,但整车和发动机销量较上半年下降幅度收窄。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1-9月整车与发动机销量同比下降的影响所致。
公司持续投入新能源汽车业务,已经具有领先的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与先进的智能制造能力。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1-9月,整车与发动机销量下降,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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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及负债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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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销量下降,收到货款减少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本期应收股权投资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值税留抵增加所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司新增持有Tiveni Merged Co Inc 45%股权(对其具有重大影响)所致。
6、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十堰基地迁建项目、智能电动汽车高性能电驱动系统项目等投入所致。
7、开发支出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智能电动汽车研发项目持续投入增加所致。
8、商誉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SF MOTORS以子公司InEvit LLC置换Tiveni Merged Co Inc 45%股权(对其具有重大影响)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末计提年终绩效考核奖并在今年发放所致。
10、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销量下降,计提增值税、所得税减少所致。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偿还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2、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收购子公司潽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债权所致。
13、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外币报表折算所致。
3.1.2 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2、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长期应收款余额减少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同期计提商誉减值所致。
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同期取得处置子公司收益所致。
5、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同期处置公司资产所致。
7、营业外收支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同期InEvit LLC不再支付尚未支付的股权对价转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8、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销量下降,利润减少所致。
3.1.3 现金流量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整车和发动机销量下降导致收到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本期支付厂房和设备进度款增加以及上年同期收到十堰基地迁建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本期收到股权投资款以及收到债权转让融资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6)。重庆金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新基金”)拟对公司子公司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康新能源”)增资为9.6亿元,并签署了《增资协议》。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康新能源注册资本由40亿元增加至49.6亿元,新进股东金新基金持股比例为19.355%,小康股份持股比例为80.645%。
截至目前,根据《增资协议》相关约定,金新基金已将第一笔投资款人民币5亿元汇付至金康新能源指定的账户。金康新能源已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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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4
转债代码:113016 转债简称:小康转债
转股代码:191016转股简称:小康转股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小康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9日以短信、电话及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0月29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兴海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调整后的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汽车集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交易标的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标的为东风汽车集团持有的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小康”或“标的资产”)50%的股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交易价格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京民信”)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9)第439号),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19年6月30日,东风小康100%的股权的评估值为769,858.20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经东风汽车集团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予以备案确认。在此基础上,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为385,000万元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东风汽车集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相关议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2019年9月17日。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选择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按照不低于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为11.76元/股。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公司股份数不为整数时,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去尾处理。
本次发行股份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85,000万元,以发行价格11.76元/股计算,将向东风汽车集团发行32,738.10万股股份,最终发行数量将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9、股份锁定情况
东风汽车集团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股份,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股份登记在认购方名下且经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东风汽车集团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36个月的限制,但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东风汽车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配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如东风汽车集团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暂停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小康股份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东风汽车集团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东风汽车集团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或要求的,东风汽车集团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或要求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东风汽车集团持有的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以下简称“资产交割日”)前目标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资产交割日后归属于上市公司享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1、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2、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根据双方于2019年9月16日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应在资产交割日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要求完成对价股份登记至东风汽车集团名下的手续,东风汽车集团应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帮助。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如任何一方(以下简称“违约方”)违反该协议的相关规定,其他方(以下简称“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非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3、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公司与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控股”)于2019年9月16日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本次利润补偿义务主体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小康控股。小康控股承诺,东风小康于承诺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亿元、4亿元及5亿元。
在承诺年度中任何一个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东风小康当年实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未达到当年承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80%(不包含80%)的,则当年触发补偿义务人的补偿义务,小康股份应在需补偿当年年度报告公告后按照下述公式计算确定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
当年应补偿金额=当年承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80%-当年实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
在承诺年度中任何一个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东风小康当年实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低于当年承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但完成比例达到80%的,则当年不触发补偿义务人的补偿义务。
在承诺年度中最后一个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发生承诺年度内累计实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累计承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的,小康股份应在承诺年度中最后一个年度的年度报告公告后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
应补偿金额=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累计承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总和-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累计实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金额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承诺年度内已补偿金额不冲回。
补偿义务发生时,小康控股应以现金方式向小康股份进行补偿,并应按照小康股份发出的付款通知要求支付现金补偿价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4、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9年9月16日与东风汽车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切实保障全体股东权益,公司拟与东风汽车集团签署《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等有关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分析如下:
1、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为中京民信,中京民信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中京民信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除本次重组涉及的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害关系。因此,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并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系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下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评估机构所选的评估方法恰当,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结果公允、准确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4、本次评估定价公允
本次重组涉及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系交易双方参照评估值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东风汽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东风汽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中,东风汽车集团已承诺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鉴于上述情形,公司董事会特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东风汽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收到董事岑远川先生的辞职报告,向董事会提出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岑远川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岑远川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拟提名尤峥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董事候选人尤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5
债券代码:113016 债券简称:小康转债
转股代码:191016 转股简称:小康转股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进行重大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汽车集团”)持有的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小康”或“标的资产”)5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就本次交易已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案(以下简称“原交易方案”)。
由于近期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为更好的体现公司价值、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主动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并在完成对交易方案的调整及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后,重新将该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经审慎研究后,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对原交易方案进行调整。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
一、本次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20%;(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上市公司公告预案后,对重组方案进行调整达到上述调整范围的,需重新履行相关程序。”
目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以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东风汽车集团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予以备案确认的《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9)第439号)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占原交易方案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比例超过20%,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本次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等规定,本次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7
债券代码:113016 债券简称:小康转债
转股代码:191016 转股简称:小康转股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基本情况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以向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汽车集团”)定向增发股份的方式,购买东风汽车集团持有的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小康”或“目标公司”)5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日,公司与东风汽车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90)。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与东风汽车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就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等有关事项进行补充约定。上述协议将在满足约定条件后生效。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特1号
法定代表人:竺延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560,000万元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包括新能源汽车及其电池、电机、整车控制技术)、电子电器、金属机械、铸金锻件、粉末冶金、设备、工具和模具;进出口业务;组织管理本公司直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电力、燃气、汽车运输、工程建筑实施投资管理;与上述项目有关的物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售后服务;二手车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二) 主要条款
第一条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根据中京民信以2019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并经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的目标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列载的评估值,截至评估基准日,东风小康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769,858.2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值,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385,000万元。
第二条 发行股份数量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及本协议第一条确定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就购买标的资产应向东风汽车集团支付的对价股份的数量为32,738.1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署之日小康股份的总股本为基础测算,上述对价股份发行后,东风汽车集团对小康股份的持股比例为25.80%。
第三条 其他
1、双方一致同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修订为:“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相关决议,批准本次交易及与之有关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小康股份股东大会批准东风汽车集团就本次交易免于发出要约”。
2、本协议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事项,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争议解决事项),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为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就有关名称的定义适用于本协议。
3、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生效。本协议的终止、变更、修改和补充适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9
债券代码:113016 债券简称:小康转债
转股代码:191016 转股简称:小康转股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