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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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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立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史耀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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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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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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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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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参股公司吉林京源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

  2017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吉林京源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的公告》,鉴于公司与中石油的合作期限于2017年1月17日届满,经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的协商,双方决定依法定程序解散清算该公司。该公司已于2016年12月31日终止经营活动,自2017年1月1日起解散清算。2018年10月29日,松原市金海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吉林京源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自行清算陷入僵局为由,向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京源公司强制清算,2019年3月15日,公司收到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吉07清申1号清算,受理松原市金海实业有限公司对吉林京源石油开发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截至本报告日,清算仍在进行中。

  2、 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达成和解后续进展。

  2017年4月26日,经公司、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广地”)、刘国辉三方的多次沟通和协商,就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一事,三方已经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7-02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由第三方公司以持有的股权为成都广地的还款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与成都广地双方同意解除关于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协议。成都广地向公司退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4.5亿元,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人民币 1.28亿元,合计人民币5.78亿元,刘国辉对成都广地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鉴于成都广地经营困难,债务过多,短期内无力偿还欠款,公司同意按七七折减免债务,即成都广地按人民币4.45亿元清偿债务,但成都广地必须三年内全额付清,若成都广地未能在三年内付清人民币 4.45亿元,债务减免取消,成都广地需按人民币5.78亿元向公司清偿债务。经三方共同确认,上述三年期自2017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6日止。公司按照和解协议安排,已由第三方公司以持有的股权为成都广地的还款提供担保。公司已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董事会,对前述金额5.78亿元在2015年度进行全额计提减值损失。本次达成和解后,前述将收到的退还股权转让价款将会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对方清偿金额及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还款。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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