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汪大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晓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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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28.25%,主要原因如下:
(1)高端产品持续升级替换,产品结构优化,利润率提升;
(2)强化供应链管理及整合能力,加强供应商战略合作关系,同时优化产品设计,有效控制物料成本,使报告期内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得以提升;
(3)进行精益制造的生产改革,提升了生产质量和效率,降低了生产制造成本;
(4)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增加,应收款项减少,计提坏账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33.00%,主要系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22.64%,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4、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导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6.67%、126.6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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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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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汪大维先生及其配偶王丹华女士与唐佛南先生及其配偶崔正南女士,于2019年10月18日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汪大维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唐佛南先生仍担任公司总经理。公司前两大股东可控制的表决权相对接近,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临2019-052公告)。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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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立并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共进电子(越南)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为建设强化市场竞争力的战略平台,更好应对国际战略形势变化,开拓公司海外业务,加快海外业务扩张速度。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出资490万美元在越南海防设立全资子公司(临2019-019公告)。 2019年5月7日,共进电子(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进越南”)在越南设立完成。
2019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共进电子(越南)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510万美元对共进越南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对共进越南的投资额增加至1000万美元。本次增资,将帮助共进越南尽快完善产线,顺利开展生产工作,加快业务开展(临2019-037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大维
日期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3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10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且不存在受托出席及代理投票的情形。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大维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进行投票表决,发表的意见及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共进股份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深圳市同维爱心公益基金会捐赠150 万元》的议案
公司于2012年经深圳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发起设立了深圳市同维爱心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该基金会发轫于2000 年由公司成立的同维爱心基金,其始终秉承着“献真诚爱心,积公道美德,助学帮困,扶贫救灾,尽职公益”的宗旨,多年来开展了一系列爱心公益活动,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及好评。
为助力基金会的相关事务顺利开展,公司拟向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50 万元,主要用于第十所同维希望小学的工程建设。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