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保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凌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汤凌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主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上期汇缴2017年处置珠海维星实业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企业所得税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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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股份转让事宜
2019年7月1日,基于中铁宝盈资产-浦发银行-中铁宝盈-健康元大股东增持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简称:资管计划)期限届满原因,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保国先生将其控制的资管计划持有的本公司59,863,537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3.09%)以7.79元/股均价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百业源投资),基于资管计划和百业源投资实际控制人均为朱保国先生,本次转让实质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的股份转让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本次转让完成后,朱保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广霞女士通过百业源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980,458,782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50.59%,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股份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59)。
(2)对外投资事宜
2019年7月,本公司收到新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通知,新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注册资本由100亿元调整为20万元,并同步修订其《公司章程》等相关资料,并按照相应出资比例退回多余投资款项。
新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2018年7月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0,000万元,股份占比5%,并计划于2038年4月24日前按需出资完成。本次调整前,本公司实际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对新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额变更为人民币1万元整,股份占比5%。
(3)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事宜
本公司控股股东百业源投资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以分期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截至本公告日,百业源投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66)。
(4)股权激励事项
2019年9月2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19年9月23日为预留期权授予日,向187名激励对象授予899万份预留期权,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19-078)。
(5)配股公开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84号)批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365,105,066股新股。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715,993,810.20元,扣除发行费用46,253,565.2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69,740,244.91元,截至2018年10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已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40060006号),本次配股公开发行顺利完成。
经公司七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程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14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70,000万元,同时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
2019年7月19日,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安排,本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偿还人民币5,000万元,并已将提前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人民币6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65,000万元。
(6)财务负责人变更事宜
2019年9月23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曹平伟先生书面辞职申请,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职务,辞任后,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一职。
基于此,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汤凌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审议,聘任汤凌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7)控股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宜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集团)(000513. SZ,01513. HK)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或控制丽珠集团44.81%股权。丽珠集团相关情况详见《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先生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 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9-082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以邮件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10月28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三名,实际参加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对〈健康元药业集团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均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期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黄超离职等原因,须对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87人调整为186人,预留授予的期权数量由899万份调整为897万份。
除前述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失去获授股票期权的资格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9-083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董事七人,公司三名监事会成员、总裁清楚本次会议议案并无任何异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需要,经审慎考虑,本公司将终止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作,拟改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与市场行情等因素,拟定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2万元,因业务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由本公司另行全额支付。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函,详情请见本公司2019年10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19-084)。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本公司2019年10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函,详情请见本公司2019年10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9-085)。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王若湛、马延蕾、杨芳等23名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经调整后,激励对象由原281人调整为258人,期权数量由原3,177.00万份调整为2,931.00万份,注销246.00万份,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于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调整及注销部分期权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2019年10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19-086)。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邱庆丰、曹平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原激励对象黄超离职等原因,须对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87人调整为186人,预留授予的期权数量由899.00万份调整为897.00万份。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函,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2019年10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及名单的公告》(临2019-087)。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9-084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2019年4月12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19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19-037)。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勤勉尽责、辛勤工作以及良好的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审慎考虑,本公司将终止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作,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结合公司实际业务与市场行情等因素,拟定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2万元,因业务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由本公司另行全额支付。
二、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执业证书,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
三、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变更事宜进行了事先沟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无任何就有关公司董事会终止与其合作之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事宜。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拥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满足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3、此项议案已提交公司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
3、健康元药业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函;
4、健康元药业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司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函。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9-085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29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9年2月12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本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14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70,000万元,同时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
基于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为充分保障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效率,2019年10月28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84号)批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365,105,066股新股。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71,599.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25.3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6,974.02万元。截至2018年10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已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4006000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5月11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2017年6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四十八次会议、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配股相关议案及2019年1月24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等,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本次公司拟使用人民币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本次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其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决议有效期
自本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投资额度
本次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且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相关购买事宜。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有关进展。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公司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现金管理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或高收益的存款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股东回报。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0月28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
2、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公司审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是基于上次募集资金管理期限到期,为充分保障后续现金管理延续性而审议的。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0月28日,本公司召开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已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健康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民生证券对健康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3、健康元药业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函;
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议案之审核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9-086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8年12月13日召开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七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6日,公司在官网 (http://www.joincare.com/)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2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2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19年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7、2019年1月28日,公司首次授予的3,572.00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8、2019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 及《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利润分配,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至 8.05 元/股。因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原320人调整为281人,期权数量由原3,572万份调整为3,177万份,注销395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9、2019年9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10、2019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具体情况
鉴于王若湛、马延蕾、杨芳等23名原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由原281人调整为258人,期权数量由原3,177万份调整为2,931万份,注销246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期权。
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司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函;
3、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9-087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8年12月13日召开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七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6日,公司在官网 (http://www.joincare.com/)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2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2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19年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7、2019年1月28日,公司首次授予的3,572.00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8、2019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 及《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利润分配,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至 8.05 元/股。因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原320人调整为281人,期权数量由原3,572万份调整为3,177万份,注销395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9、2019年9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10、2019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黄超离职等原因,须对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87人调整为186人,预留授予期权数量由899万份调整为897万份。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原激励对象黄超离职等原因,须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87人调整为186人,预留授予的期权数量由899万份调整为897万份。
除前述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失去获授股票期权的资格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及名单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所涉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调整事项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截至报告出具日,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等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健康元药业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函;
3、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及名单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调整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9-088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七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8-101)。
2019年2月12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本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 14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70,000 万元,同时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告》(临2019-014)。
一、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2019年5月9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购买对公结构性存款,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临2019-046);
2019年5月16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办理“随享存”存款业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购买对公结构性存款,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临2019-049)。
近日,本公司已到期收回上述结构性存款,其中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实际年化收益率3.48%,获得利息收入3,943,398.99元;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实际年化收益率3.84%,获得利息收入3,584,166.67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全部到期收回,闲置募集现金管理余额为0.00万元。
三、风险控制措施
本公司购买的为保本型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在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上述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或高收益的存款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股东回报。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