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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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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钟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瑛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9,646.74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7.89%,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多多药业有限公司27.82%股权款;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支付华夏银行到期的本金及贷款利息和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支付的沧州华素医药科技产业园的工程款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2,345.68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90.4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人民币9,292.79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81.0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素健康科技公司以及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公司和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原材料采购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2,670.74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93.61%,主要是由于本公司进一步追回以前年度案款,增加3,705万元房产及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多多药业有限公司9.56%未收到的股权款及待抵扣进项税款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报告期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2019年报告期资产负债表中,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下核算的数据,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下。

  6、其他权益工具期末余额为人民币859.61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报告期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2019年报告期资产负债表中,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下核算的数据,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下。

  7、开发支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17.13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08.0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本期新增蒙脱石散研发项目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706.68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5.1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预付知母皂苷项目合作开发费用、沧州华素医药科技产业园预付工程款所致。

  9、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9,472.96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45.27%,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孙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取得短期借款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11,751.02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52.55%,主要是由于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新增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合同12个月,应付未付的本金与利息重分类至本科目下列示。

  11、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5,097.92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837.9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多多药业有限公司27.82%股权,按协议约定股权款分期支付所致。

  12、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为12,492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16.0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收到国药控股融资租赁款所致。

  13、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74,229.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7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的混凝土板块和医药板块收入增加的同时本期成本也同比增长所致。

  14、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2,534.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3.44%,主要是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15、利息收入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76.0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3.96%,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以及子公司银行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16、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234.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4.06%,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中实上庄混凝土公司收到海淀环保局补贴的锅炉改造款及孙公司北京泰和养老院有限公司收到的床位补贴款所致。

  17、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7.3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99.87%,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2018年处置哈尔滨中关村股权取得的收益所致。

  18、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93.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14.4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中实上庄混凝土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19、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4,238.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1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本期收到福州华电担保案款所致。

  20、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314.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75.98%,主要是本期计提预计负债所致,本公司发生与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的代理合同纠纷一审判决败诉计提的案款及本公司之孙公司江苏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仲裁判决败诉应支付货款及利息。

  21、其他综合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2.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4.05%,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售股票所致。

  2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36,130.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71%,主要是由于本期医药板块收入增加所致。

  23、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37.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8.47%,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江苏华素健康公司本期未收到税收返还所致。

  2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48,168.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63%,主要是由于本期医药板块收入与成本同比增加所致。

  25、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60,708.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5.16%,主要是由于本期医药板块的收入增长导致成本费用同比增长所致。

  26、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32.6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处置前期持有的股票所致。

  27、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0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00%,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多多药业有限公司27.82%股权收回款项所致。

  28、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81.1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26%,主要是由于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29、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6,730.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99.2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多多药业有限公司27.82%股权款所致。

  3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27,3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82.5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孙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取得短期借款所致。

  31、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年同期支付股权款所致。

  3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20,460.4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1.67%,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33、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3,010.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28%,主要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偿还借款利息所致。

  3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409.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0.3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应收票据贴现手续费增加所致。

  35、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发生额为0.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7.1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的外币账户信用证保证金本期汇率变动金额导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设立“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相关事宜

  经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科泰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泰和养老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中医院),注册资本:1,000万元;出资方式:本公司出资800万元,北京泰和养老院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详见2019年1月10日,公告 2019-001、2019-003号)。2019年3月13日,泰和中医院已完成工商登记,收到工商营业执照(详见2019年3月14日,公告2019-013号)。截至报告披露日,泰和中医院已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详见2019年7月31日,公告2019-063号)。

  2、公司董事辞职及选举许钟民先生为董事、董事长事宜

  2019年6月,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翟姗姗女士的书面辞呈。公司董事翟姗姗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详见2019年6月6日,公告2019-046号)。

  经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选举许钟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详见2019年7月2日,公告2019-052号;2019年7月24日,公告2019-060号)。

  同日,侯占军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仍在公司任职)。经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选举许钟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并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中的黄秀虹女士调整为许钟民先生,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详见2019年7月24日,公告2019-061号)。

  3、控股股东国美控股股份继续质押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158,114,894股无限售流通股继续进行质押,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授信有效期内运用循环贷款额度再次提款,到期日为2019年10月15日。国美控股持有本公司165,111,795股流通股44,101,433股限售股,合计持股209,213,228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02,216,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85%(详见2019年7月12日,公告2019-058号)。

  4、与中发展创投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中发展创投或其关联方有意向通过认购公司股份或其他合法方式成为公司的战略投资人,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公司与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发展创投)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中关村将充分利用其医药大健康行业资源、经营优势、品牌优势和上市公司资本平台优势,寻找优质投资项目,与中发展创投共同研究、投资合作;中发展创投将利用其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科技产业项目资源、投融资等金融服务优势及品牌影响力,对双方进行投资合作的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等大健康产业项目提供支持。双方就感兴趣的领域拟开展多种合作,中发展创投或其关联方有意向通过认购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法》规定的合法方式成为公司的战略投资人(详见2019年7月12日,公告2019-056号)。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抓住市场机遇,增强综合竞争力,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即150,625,396股(含本数)。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详见2019年7月12日,公告2019-057号)。

  5、参加北京辖区深市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于7月18日参加了由北京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19年北京辖区深市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公司的董事会秘书黄志宇先生、财务总监宋学武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答复。(详见2019年7月13日,公告2019-059号;2019年7月25日,2019年7月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6、关于公司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19年版)事宜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素制药)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所属药品入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医保目录(2019年版)),其中:核心产品“富马酸比索洛尔片”、战略品种“盐酸贝尼地平片”和潜力品种“盐酸羟考酮片”、“盐酸纳洛酮注射液”等原进入2017年版国家医保目录的产品均继续入选;“盐酸纳曲酮片”新进医保目录(2019年版)(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告2019-071号;2019年8月27日,公告2019-076号)。

  7、“富马酸比索洛尔片”全品规格均通过一致性评价

  华素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下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华素制药所属产品“富马酸比索洛尔片”(规格 2.5mg、5mg)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并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详见2019年7月1日,公告2019-051号;2019年7月5日,公告2019-054号)。

  8、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公司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四环医药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收到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详见2019年8月17日,公告2019-068号)。

  9、华素制药“盐酸羟考酮注射液”化学药品4类注册申报收到国家药监局《受理通知书》

  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华素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华素制药研发的“盐酸羟考酮注射液”按照化学药品4类进行注册申报(详见2019年8月17日,公告2019-069号)。

  10、公司“聚焦医药大健康,焕新出发创辉煌”机构交流会9月17日在北京举行,线上同步直播

  公司“聚焦医药大健康,焕新出发创辉煌”机构交流会9月17日在北京举行,线上同步直播,公司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及多位高管悉数亮相,线上线下共计40家投资机构的人士出席并参与讨论。侯占军在交流中回顾了公司从上市、重组,再到重新定位、如今面临新的发展机遇的过程,期待在团队共同努力下借助新的股东资源快速发展。2019年,公司迎来了新发展契机。7月,公司与中发展集团旗下中发展创投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将与中发展集团在医药大健康方面进行更加深入的合作。中发展创投拟通过设立基金的方式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成为公司的战略投资人,但鉴于基金设立方案的决策和设立程序的审批环节相对复杂,尚未达到召开董事会审批非公开发行预案的条件,但是整体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详见2019年9月17日,2019年9月1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许钟民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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