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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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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董事长王广军先生、董事兼总裁王金全先生及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王雪华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净值较年初减少36.4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17.53%,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处置子公司股权所致;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对金融资产进行了重分类,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所致;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对金融资产进行了重分类,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所致;

  5.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58.8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8.9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付款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55.9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发放上年计提的奖金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76.38%,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支付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偿还国债本金所致;

  10.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2.0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受市场行情变化影响,主营产品售价及销量同比下降所致;

  11.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42.3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销售减少及税率下降所致;

  12.研发费用同比减少33.2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研发项目投资进度调整所致;

  13.财务费用同比减少408.4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智能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4.其他收益同比增加95.7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5.投资收益同比增加97.9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联营企业的盈利增加所致;

  1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出售所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所致;

  17.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在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列报;

  18.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75.45%,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在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列报;

  19.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98.6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减少所致;

  20.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59.2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业绩下降,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60.2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和毛利率下降所致;

  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0.45%,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1.13%,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发放现金股利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粤证调查通字180161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9年8月2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19]12号),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调查完毕,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2018年12月20日,宁波舜宇光电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宇光电”)就产品质量问题向奈电软性科

  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奈电科技”)提起诉讼索赔4,030.55万元,诉讼金额占风华高科2017年末净资产比例为0.88%,索赔实际涉及相关批次的物料不含税金额为191万元。2019年2月26日,舜宇光电与奈电科技诉讼案件第一次开庭,双方均已向法院提交书面材料证明。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在2019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对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予以披露。截至目前,奈电科技与舜宇光电质量纠纷诉讼尚在法院审理中,尚未结案。舜宇光电为奈电科技重要客户之一,双方目前的业务合作关系正常,前述索赔事项未对公司及奈电科技造成重大影响。

  3、根据公司聚焦主业发展战略,经于2019年7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的价格,通过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奈电科技80%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已于2019年9月5日在其网站(http://www.csuaee.com.cn)公开挂牌,项目名称为“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80%股权”,项目编号为“G32019GD0000104”。截止目前,尚未有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申请项目摘牌。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9-5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现场到会董事6人,其中:董事戚思胤先生因临时公务安排,委托董事刘科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耀棠先生因临时公务安排,委托独立董事于海涌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会议,董事长王广军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期激励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明确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中包含专项奖励,并对专项奖励范围进行清晰定义。为避免专项奖励出现重叠,拟终止公司于2010年6月制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期激励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二和议案三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9-5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2019年10月25日上午在公司1号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刘维斌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提交第八次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经审核,公司于2019年1月制订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已明确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中包含专项奖励,并对专项奖励范围进行清晰定义。结合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为避免专项奖励出现重叠,同意终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期激励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耀棠、苏武俊、于海涌、谭洪舟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9-6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9-6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11月21日 15:00—2019年11月22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9年11月18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19年11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3楼国际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1、《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终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期激励方案〉的议案》。

  (二)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议案 1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为100。1.00 代表议案 1,2.0代表议案2。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书详见附件2。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8-2844724

  传真:0758-2865223

  联系人:刘艳春,张志辉

  (六)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及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636;投票简称:风华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

  2019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2019年11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

  说明:如果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代表委托人(单位),其后果由委托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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