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开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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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由年初的32,728.20万元减少为25,803.49万元,主要是本期使用募集资金4,000.00万进行了理财。
2、收入由上年同期的48,989.51万元降低为38,896.69万元,降低20.06%,主要是受医药行业的两票制的影响和公司控股股东事件的影响所致。
3、销售费用由上年同期的6,802.20万元增加为12,995.97万元, 主要是在目前医药行业两票制的影响下,及公司极积推进全国市场自产品种的销售,扩大公司产品在客户和消费者的影响所做的努力发生的费用增加所致。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上年同期的3,543.14万元降为-7,055.50万元,利润的下降一是公司今年收入下降导致毛利下降,二是公司为推进全国市场发生的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去年同期的9,084.75万元增加为今年的12,937.16万元,主要是今年货款收回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批件事项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湖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注射用氟氯西林钠(0.5g、1.0g)《药品注册批件》。
2、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事项
公司收到了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退市风险警示事项
因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4、监事减持股份事项
公司收到了监事会主席陈晓红女士、监事谭国太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自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陈晓红女士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谭国太先生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3,077股(占公司总股本0.0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陈晓红女士在减持计划区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谭国太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40,000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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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后,陈晓红女士、谭国太先生所持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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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完全履行增持承诺事项
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原董事、原高级管理人员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刘群作为天圣制药控股股东、董事长,李洪,李忠,孙进作为天圣制药原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责令上述四人限期改正,并在收到《关于对刘群、李洪、李忠、孙进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7号)之日起180日内履行增持义务。上述违反公开承诺的行为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6、重大诉讼事项
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公司及相关人员起诉书的公告》,被告单位天圣制药、被告人刘群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被告单位天圣制药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告人刘群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虚假诉讼罪;被告人李洪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7、其他风险警示事项
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控股股东刘群、原总经理李洪涉嫌职务侵占罪及挪用资金罪,由于刘群和李洪的部分涉案财物已扣押、冻结、查封,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将占用公司的资金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13.3.2条的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8、关于获得发明专利证书事项
公司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一项发明专利证书,发明名称为:一种制备铝镁司双层片的方法。
9、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且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181.53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0、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事项
公司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灯盏花素分散片《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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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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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公司持有的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一是公司持有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这部分股份是公司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股改前及股改时就持有的其股份600,000.00股,原始成本960000.00元。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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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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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19-062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10月2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余建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申请授信8,840万元。授权公司或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签署。
公司的关联董事刘爽先生、刘维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的其余非关联董事总数为6名。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19-063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10月2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钟梅女士因事请假未能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红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19-064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圣医药”)因经营管理需要,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申请贷款8,840万元,担保情况如下:
1、以公司位于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石岭社区4组6号、重庆市渝北区博才路5号3幢的部分房产作抵押担保;
2、公司及长圣医药以其对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的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
3、以子公司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重庆”)位于重庆市渝北区观月大道498号8幢、渝北区空港东路303号附1号的部分房产作抵押担保;
4、以子公司重庆长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天药业”)位于重庆市长寿经开区宴B5-01/02地块作抵押担保。
5、董事长刘爽先生、董事刘维先生、控股股东刘群先生及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
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刘爽、刘维已回避表决,同意上述长圣医药向银行申请贷款及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或长圣医药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签署。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6664303309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刘维
5、成立日期:2007年09月29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住所:重庆市南岸区长生组团J分区10-2号地块工业配套生活用房四层
8、注册资本:10,010万元
9、经营范围:票据式经营:易制爆:高锰酸钾、过乙酸、过氧化氢溶液、硝酸、硝酸钾、硝酸钠、硝酸银、硝酸铅。一般危化品:丙酮、甲苯、硫酸、盐酸、甲基乙基酮、乙酸酐、三氯甲烷、乙醚、乙醇溶液、乙醇、甲醛溶液、甲醇、次氯酸钠溶液、乙酸、2-疏基乙醇、2-甲基-2-丙醇、2-丙醇、氨溶液、二甲苯、苯酚、甲酸、吡啶、硼酸、氯化钡、正丁醇、氢氧化钾、氢氧化钠、亚硝酸钠、乙酸乙酯、硫酸氢钾、戊二醛、松节油、三氯化铝、乙酸铅、环己酮。(以上经营范围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 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除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第二类精神药品、Ⅱ类Ⅲ类医疗器械(以上经营范围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销售包装材料、消毒剂、日化用品、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Ⅰ类医疗器械、计生用品及用具(不含需审批或禁止的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纸制品、包装制品;收购地产中药材(不含需审批或禁止的项目);中药材种植(不含麻醉药品原植物的种植)、中药材加工(不含生产);药物研发;仓储装卸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医药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普通货运(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长圣医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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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9月30日,长圣医药的资产负债率为66.90%;长圣医药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与银行正式签订保证合同,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天圣重庆及长天药业为长圣医药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长圣医药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关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天圣重庆及长天药业为长圣医药提供担保不存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的金额)为32,130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为10.07%。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为母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