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9-085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4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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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9月2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9.18%股份的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在2019年10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题如下:
(1) 关于选举徐建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调整2019年度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上海电气及其所属公司和其他参股公司提供的视同担保的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临时提案均不属于特别决议,上述第(1)项提案为累计投票,第(2)、(3)项提案为非累积投票。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9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4日9点 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漕宝路509号上海华美达广场新园酒店B楼3楼兴园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4日
至2019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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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9年9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第2、3、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其中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9年10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第1、2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3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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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在中国上海市漕宝路509号上海华美达广场新园酒店B楼3楼兴园厅举行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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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___月____日 签署: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9-086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9年6月20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与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宁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巽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开弦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9亿元参与投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夏宁柏基金”)。关于投资宁夏宁柏基金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上海电气下属子公司关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二、基金进展情况
2019年10月28日,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旭投资”)与宁夏宁柏基金所有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合伙协议,源旭投资向宁夏宁柏基金的认缴出资由1.8亿元增加至4.475亿元。本次变更后,宁夏宁柏基金的总规模由18.91亿元增加至21.585亿元,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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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及时根据本项目未来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