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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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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姚日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晓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范围变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6户。合并范围与2018年末相比增加5户,减少16户,具体情况如下:

  ■

  (二)主要财务数据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67,928.05万元,较年初增加26,161.84万元,增幅62.64%,主要原因是本期终止房地产项目的包销合作,包销合作款由其他流动资产转为其他应收款;

  (2)报告期末存货3,085,425.32万元,较年初增加506,910.22万元,增幅19.66%,主要原因是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银泰达公司的存货以及新购入惠州竹仔园项目导致的存货增加;

  (3)报告期末持有待售资产0万元,较年初减少599,917.68万元,减幅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完成香港公司的股权交割所致;

  (4)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40,799.87万元,较年初减少99,893.82万元,减幅71.00%,主要原因是本期完成对中保盈隆及惠州银泰达的企业合并,原联合营企业成为子公司;

  (5)报告期末短期借款0万元,较年初减少49,200.00万元,减幅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上期的短期借款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5,011.92万元,较年初减少6,375.46万元,减幅55.99%,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了上年度的年终绩效所致;

  (7)报告期末应交税费68,975.57万元,较年初减少46,670.34万元,减幅40.36%,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了上期的企业所得税所致;

  (8)报告期末持有待售负债0万元,较年初减少512,363.50万元,减幅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完成香港公司的股权交割所致;

  (9)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13,167.79万元,较年初增加161,177.79万元,增幅63.96%,主要原因是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项目融资款增加所致;

  (10)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114,498.00万元,较年初增加46,376.91万元,增幅68.08%,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关联方的借款所致;

  (11)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29,819.87万元,较年初增加28,524.11万元,增幅2201.34%,主要原因是股权交易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12)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0万元,较年初减少53,173.98万元,减幅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完成香港公司剩余44.12%的股权交割,上期已完成交割的55.88%的股份对应的转让对价与按比例享有的香港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的其他综合收益本期转入投资收益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2019年1-9月营业收入380,153.6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7,853.77万元,减幅46.31%,主要原因是本期竣工结算的房地产项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2019年1-9月营业成本189,063.5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4,010.90万元,减幅50.65%,主要原因是本期内房地产收入减少营业成本同步减少;

  (3)2019年1-9月销售费用24,851.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795.85万元,增幅94.22%,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佣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2019年1-9月投资收益80,707.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7,813.20万元,增幅2,688.96%,主要原因是本期完成香港公司的股权交割形成投资收益93,391.69万元所致;

  (5)2019年1-9月营业外支出4,029.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15.87万元,增幅464.74%,主要原因是本期缴纳税款滞纳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2019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529.3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5,611.64万元,减幅59.70%。主要原因是本期房地产销售回款减少及支付合作方的往来款增加所致。

  (2)2019年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911.0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9,303.74万元,减幅138.64%。主要原因是公司上期收到香港转让股权款所致。

  (3)2019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7,559.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9,914.15万元,减幅69.54%。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取得融资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上述原因导致公司2019年1-9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为-86,942.9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5,795.78万元,减幅323.78%。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香港子公司关联交易

  2018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关联交易暨该关联交易可能形成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作为“卖方”)与中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于2018年1月12日签署了《关于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卖方债权的买卖协议》,向买方出售公司所持有的中洲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目标股份”)及卖方债权。目标股份及卖方债权的总交易对价共计港币贰拾壹亿伍仟肆佰捌拾陆万肆仟玖佰贰拾叁元玖角壹分(HKD2,154,864,923.91)。2019年7月18日,公司已将所持有的目标股份全部过户至买方名下,该次交易完成交割。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姚日波

  2019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9-76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10月28日在深圳市中洲万豪酒店会议室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授权及亲自出席董事9名。独立董事张英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张立民代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姚日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公司编制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和网站分别公开披露。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 2019-77号公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2019-78号公告《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19-78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本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及本公司当前资金情况,拟对公司闲置资金通过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提升资金收益的管理。

  1、申请的主要内容:

  (1)理财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理财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

  (2)理财产品类别为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债券、货币型基金、委托贷款等。

  (3)单笔理财期限根据实际购买产品设定,7天、14天、28天等,最长不超过1年;可在理财资金限额、期限内滚动理财。

  2、为提高理财业务办理效率,申请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理财资金额度(即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的范围内行使理财投资决策权,决策程序根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授权期限至2020年10月27日。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次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申请理财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也不属于关联交易,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金来源

  本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通常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但金融市场易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理财产品的购买。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日常管理。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对安全性高、风险程度低的中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的范围内行使理财投资决策权,决策程序根据《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授权期限至2020年10月27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正常运营所需资金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审批额度范围内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一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理财投资决策权,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同时有助于提高理财业务办理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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