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三、公司负责人王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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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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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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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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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2.64亿元,同比增长3.20%;其中,商户运营服务集群实现较快增长,公司支付服务业务前三季度交易流水1.2万亿元,同比增长9.33%(单季度环比增长21.60%),金融科技服务9月当月放款金额超过4.3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亿元,同比增长30.87%。若剔除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成本摊销影响(不考虑所得税),则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0亿元,同比增长41.82%。
主要财务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45,274.1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流动资产中的理财产品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流动资产调入本科目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减少105,225.23万元,减幅33.67%,主要系报告期期初本公司子公司国通星驿公司支付业务的待清算款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清算而报告期末为工作日及时清算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13,831.52万元,减幅50.36%,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财产品由其他流动资产划分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4、发放贷款及垫款期末较期初增长78,684.65万元,增幅76.44%,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金融科技业务发展迅速,控股公司网商小贷公司发放贷款金额增长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33,971.1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所致;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29,052.1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非流动资产调入本科目所致;
7、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长6,811.10万元,增幅110.5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使用承兑汇票结算的货款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7,842.68万元,减幅64.8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期初职工薪酬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减少95,466.59万元,减幅30.51%,主要系报告期期初本公司子公司国通星驿公司支付业务的待清算款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清算而报告期末为工作日及时清算所致;
10、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长18,050.00万元,增幅77.14%,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为支持经营业务的快速发展,借入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1、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4,817.26万元,增幅515.19%,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金融科技业务发展迅速,控股公司网商小贷公司发放贷款金额增长所致;
12、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8,865.24万元,增幅41.9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股权激励及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13、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9,180.90万元,增幅31.1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股权激励及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9,943.21万元,减幅83.27%,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金融科技业务发展迅速,控股公司网商小贷公司发放贷款金额增长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1,734.94万元,减幅315.4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理财产品净支出额增加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5,154.47万元,减幅104.0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分配股利较上期增加及本期借款取得净额较上期减少综合影响所致;
1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6,840.22万元,减幅180.99%,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金融科技业务发展迅速,对应发放贷款增加,理财产品净支出额增加,分配股利较上期增加及本期借款取得净额较上期减少等共同综合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2019年8月6日,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4,124,7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313,237,415.10元。
2、控股子公司获准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央行征信中心同意启动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简称“征信系统”)的具体实施工作,同意网商小贷公司接入个人征信系统。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因原审计团队离开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于其审计工作情况、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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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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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托理财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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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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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法定代表人:王晶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9-047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17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实到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激励对象丁志纲、董吉庆、孙宇翔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回购并注销上述 3 人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6.00万股,本次回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7.22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原激励对象16.00万股限制性股票。鉴此,公司股本总数将由1,043,919,717股变更为1,043,759,717股,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总数将由104,391.9717万元变更为104,375.9717万元。
公司董事会现提请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9-048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整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激励对象丁志纲、董吉庆、孙宇翔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回购并注销上述3人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6.00万股,本次回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7.22元/股。本次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9-050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激励对象丁志纲、董吉庆、孙宇翔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回购并注销上述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6.00万股。
本次回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7.22元/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115.52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以2018年11月14日为授予日,向266名激励对象授予3,34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公司董事会在授予股票的过程中,7名外籍激励对象因国家关于外籍人员股权激励缴款细则尚未落地,导致资金跨境困难,自愿放弃认购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授予条件。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44万股减少到3,336.07万股,授予对象由266名减少到258名。本次股权激励所涉限制性股票3,336.07万股已于2018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登记手续。
6、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谢一鸣、刘德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合计20.5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丁志纲、董吉庆、孙宇翔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合计16.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与数量
公司激励对象丁志纲、董吉庆、孙宇翔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回购并注销上述3人未解锁的合计16.00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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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购价格
2018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方案的首次授予价格为7.22元/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未发生根据激励计划需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因此回购注销价格为授予价格。
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以人民币115.52万元对1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43,919,717股变更为1,043,759,717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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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五、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股份事项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公司将股权激励计划作为公司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调整经营方式和策略,优化企业管理制度,更好的推动公司发展。
六、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该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6.0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经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公司激励对象丁志纲、董吉庆、孙宇翔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其3人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6.00万股。本事项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所应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新大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9-051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1,043,919,717元减少至1,043,759,71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联系电话:0591-83979997 联系人:徐芳宁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