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葛梅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建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汤雪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公司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说明
■
■
3.1.2 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说明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一、会计报表格式变更概况
基于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1、资产负债表
(1)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3)“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4)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
2、利润表
(1) “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股东权益变动表
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本次会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16号通知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16号文进行调整,财务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关于《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拟增持轻纺城股份的函》,开发经营集团计划增持轻纺城股份,并于2019年1月10日完成增持实施计划,本次开发经营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911,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2%,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111,034,729.55元;本次增持实施完成后,开发经营集团持有轻纺城股份总数为553,362,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52%。
2、2019年3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坯布市场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坯布市场公司各股东进行同比例减资,出资额由20,343.53万元减资至4,000万元,合计减资16,343.53万元。减资后轻纺城股份公司出资额为2,02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50.50%;浙江亚太集团(以下简称: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1,980万元(亚太集团所持股份已全部转让给绍兴市金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总出资额的49.5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减资尚未完成。(详见公司临2019-003公告)
3、2019年9月12日,公司下属坯布市场公司股东亚太集团将其持有的坯布市场49.50%的股份出让给绍兴市金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坯布市场股份数不变即50.50%,控股股东地位不受影响。(详见公司临2019-013公告)
4、2015年8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浙江中国轻纺城网络有限公司75%股权并向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351,032.05元的价格收购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中国轻纺城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上轻纺城)7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3,450.00万元);同意公司在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以货币方式对网上轻纺城增资10,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00元);为激励经营管理团队,调动积极性,同意在上述增资完成后将公司持有的网上轻纺城270.00万元出资额(占增资完成后网上轻纺城注册资本的1.85%)的股权作为激励无偿转让给网上轻纺城经营层丁建军、韩冲(转让给丁建军162.00万元出资额、韩冲108.00万元出资额)。2015年8月24日,公司已向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支付了本次收购其持有的浙江中国轻纺城网络有限公司75%股权的股权转让款20,351,032.05元。2015年10月,公司将首期增资款2,000.00万元汇入网上轻纺城账户;2016年12月,支付增资款2,000.00万元;2018年4月,支付增资款500.00 万元;2018年8月,支付增资款1,500.00万元;2019年8月,支付增资款2,0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网上轻纺城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经营管理团队激励相关事项尚未办理。(详见公司临2015-041、临2015-042、临2015-046、临2015-049、临2015-056公告)
5、公司持有瑞丰银行3,396,047股股权,根据瑞丰银行网站公告,该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A股,该计划已获瑞丰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仍须获得中国证监会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6、经浙商银行公告披露,其已就发行A股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A股招股说明书在内的申请材料,并于2017年11月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对该行申请予以受理的通知。2019年8月29日,浙商银行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9年10月1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详见公司临2019-012、临2019-015公告)
7、2010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轻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轻担保)与杭州东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皇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轻担保将其持有的杭州瑞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瑞纺)2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000.00万元)以1,500.00万元转让给东皇投资,该部分股权转让事宜已于2010年实施完毕。同时双方约定在2012年12月31日前,中轻担保向东皇投资转让其所持有的剩余杭州瑞纺10%股权(对应出资额为500.00万元),转让价格为750.00万元。2014年2月12日,中轻担保、东皇投资及杭州瑞纺签订《杭州瑞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东皇投资同意以750.00万元的价格受让中轻担保所持杭州瑞纺10%股权,并约定分期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即分别在2014年3月底前、2014年6月底前及2014年9月底前各支付250.00万元,杭州瑞纺同意对上述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东皇投资及杭州瑞纺未按照《杭州瑞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中轻担保就此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中轻担保、东皇投资及杭州瑞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东皇投资应支付中轻担保股权转让款750.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于2014年8月30日前支付5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2014年9月30日前支付50.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余款650.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于2014年10月30日前付清。杭州瑞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轻担保已合计收到股权转让款100.00万元,余款650.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仍未收到。中轻担保已就剩余部分杭州瑞纺股权转让款及相应违约金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正在办理之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19—016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及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开展委 托贷款业务的提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 营管理和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投资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以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的瑞丰银行瑞丰银行禧瑞一号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第1827049期已按期收回,取得收益2,278,356.16元。
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以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的瑞丰银行禧瑞一号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第1914004期已按期收回,取得收益1,188,000.00元。
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以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的瑞丰银行禧瑞一号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第1926009期已按期收回,取得收益2,241,123.29元。
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以闲置自有资金9,000万元购买的瑞丰银行禧瑞一号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第1927014期已按期收回,取得收益2,031,879.45元。
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以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的瑞丰银行金瑞一号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第19022期机构定制版1已按期收回,取得收益1,275,643.84元。
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0%。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