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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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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侯巍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建雄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德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的有侯巍董事长、王怡里职工董事;夏贵所董事、朱海武独立董事、蒋岳祥独立董事电话参会;因工作原因,杨增军董事书面委托王怡里职工董事、李华董事书面委托夏贵所董事、容和平独立董事书面委托朱海武独立董事、王卫国独立董事书面委托蒋岳祥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注:2019年9月10日,公司股东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交易,质押其持有的山西证券575.4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山西证券总股本0.20%)。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9-06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19年10月25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29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侯巍董事长主持,9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现场出席的有侯巍董事长、王怡里职工董事;夏贵所董事、朱海武独立董事、蒋岳祥独立董事电话参会;因工作原因,杨增军董事书面委托王怡里职工董事、李华董事书面委托夏贵所董事、容和平独立董事书面委托朱海武独立董事、王卫国独立董事书面委托蒋岳祥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所编制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公开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2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2019年第三季度监察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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