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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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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久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伟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书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63.8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销售回款及融资贷款发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44.79%,主要原因系部分合作项目归还公司财务资助款所致。

  3、存货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0.52%,主要原因系公司土地储备增加及项目开发投入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8.00%,主要原因系在售项目增加、预缴税款增多及待抵扣税金增加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2.09%,主要原因系合作项目增多,参股公司相应增加所致。

  6、应付账款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3.90%,主要原因系应付土地款增加所致。

  7、预收款项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87.33%,主要原因系在售项目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8、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5.89%,主要原因系收到合作项目保证金及少数股东往来增加所致。

  9、长期借款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85.73%,主要原因系融资贷款增加所致。

  10、销售费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88.64%,主要原因系本期在售楼盘较多,营销推广相应增加所致。

  11、管理费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30.59%,主要原因系本期开发项目增加,相应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86.20%,主要原因系银行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久芳

  二Ο 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85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 1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依照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1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主要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等项目;

  (2)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

  (3)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合并利润表:

  (1)在原“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2)将原“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了“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了“专项储备”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进行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进行的合理调整, 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上述新财务报表格式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对公司资产负债及利润无影响。且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使公司盈亏性质发生改变,对公司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87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佳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为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关事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荣安”)与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城万嘉”)合作开发嘉善县罗星街道城南社区、白水塘路北侧,小里港西侧的2017-24号地块。“嘉兴荣安”持有嘉兴佳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佳钇”)51%股权,“上海新城万嘉”持有“嘉兴佳钇”49%股权。“嘉兴佳钇”全资子公司嘉善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荣安”)为该地块的项目公司。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协议的约定,为确保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同股同权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有权按权益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富余资金,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善荣安”拟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及运营资金后通过“嘉兴佳钇”将闲置富余资金无息借予各股东方。其中“嘉兴佳钇”拟按权益占比向“上海新城万嘉”提供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的借款,即“嘉兴佳钇”拟对“上海新城万嘉”提供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柳梁路155弄4号

  (四)注册资金:壹亿元整

  (五)法定代表人:唐云龙

  (六)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室内外装潢工程,房地产经纪,建材的销售

  (七)股权结构:“上海新城万嘉”系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新城万嘉”99.336%股权。

  (八)实际控制人:王振华

  (九)关联关系:“上海新城万嘉”非公司关联方,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十)“上海新城万嘉”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2,604,851,804.57元,负债11,871,354,786.54元,净资产733,497,018.03元。2018年1-12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532,482.10元,利润总额148,953,735.50元,净利润149,215,301.62元。

  (十一)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无

  三、合作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嘉善荣安置业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嘉善大道399号置地广场1号楼15层1508-07

  (四)注册资金:柒仟万元整

  (五)法定代表人:陈寅

  (六)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权结构:“嘉兴荣安”通过“嘉兴佳钇”间接持有“嘉善荣安”51%股权,“上海新城万嘉”通过“嘉兴佳钇”间接持有“嘉善荣安”49%股权。

  (八)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九)关联关系:“嘉善荣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十)“嘉善荣安”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748,601,574.67元,负债678,805,053.98元,净资产69,796,520.69元。2018年1-12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264,120.28元,净利润-203,479.31元。

  (十一)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十二)项目概况:“嘉善荣安”所开发的嘉善罗星2017-24号地块位于嘉善县罗星街道城南社区,白水塘路北侧,土地面积39734.9平方米,容积率≤1.8,该地块地理位置良好,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齐全,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四、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佳钇”向其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是项目公司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按照权益占比向各股东方提供的借款。公司负责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在财务资助过程中,项目公司将会根据资金情况,酌情实施财务资助,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将密切关注借款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及商业信誉等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防范风险以保证项目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嘉兴佳钇”对股东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是公司在充分预留项目公司建设及运营资金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对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按权益占比提供的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嘉兴佳钇”对股东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是项目公司在充分预留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对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按权益占比提供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12,283.8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65%。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88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提供后,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9%,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公司将根据担保对象的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荣安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担保管理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康南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荣德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对公司下属子公司瑞安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3.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在经审议的担保额度内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天苑景观建设有限公司的融资追加提供其他担保方式,具体事项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事项一

  1、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康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南置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项目开发贷款。为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拟为 “康南置业”提供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他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质押、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康南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07月26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贸城西路158弄58号

  (4)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5)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康南置业”100%股权

  @

  (8)关联情况:“康南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单位:元):

  ■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12)项目概况:“康南置业”所开发的鄞州区YZ08-06-b12地块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土地面积2469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9,该地块交通地理位置优越,周边商业、教育、医疗配套设施完善,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二)担保事项二

  1、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创荣安置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项目开发贷款。为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拟为 “投创荣安置业”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他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质押、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08月06日

  (3)注册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潘火桥村

  (4)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5)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投创荣安置业”100%股权

  @

  (8)关联情况:“投创荣安置业”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单位:元):

  ■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12)项目概况:“投创荣安置业”所开发的宁波市鄞州区YZ13-06-J1b地块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土地面积1374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1.3-3.0,该地块交通地理位置优越,周边商业、教育、医疗配套设施完善,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三)担保事项三

  1、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荣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德置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项目开发贷款。为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拟为“荣德置业”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他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质押、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荣德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08月05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直街83号3幢204室

  (4)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5)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荣德置业”100%股权

  @

  (8)关联情况:“荣德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荣德置业”成立于2019年8月5日,暂无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12)项目概况:“荣德置业”所开发的北仑区小港镇BLXB03-01-03c地块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板块,土地面积2974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2.0,该地块位于区域核心位置,周边配套设施逐渐完善,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四)担保事项四

  1、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子公司瑞安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安荣安置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温州分行”)申请开立总额为13.3亿元的保函,用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申请开发贷借款。为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拟为“瑞安荣安置业”向民生银行温州分行提供不超过13.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他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质押、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瑞安荣安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3月21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莘塍街道海悦商务广场1、3幢商业101室

  (4)法定代表人:钱锦益

  (5)注册资本:壹亿捌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下属子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

  (8)关联情况:“瑞安荣安置业”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单位:元):

  ■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12)项目概况:“瑞安荣安置业”所开发的瑞安万松东进带04-53地块位于温州瑞安市滨海新区板块,土地面积68412.9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小于等于2.5,该地块位于城市发展新区,周边配套设施日益完善,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五)担保事项五

  1、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25日、2019年2月2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下属子公司浙江天苑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苑建设”)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现因“天苑建设”融资需要,为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开展,除上述不超过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公司拟在经审议的担保额度内为“天苑建设”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追加提供不限于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质押、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其他担保方式,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天苑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6月4日

  (3)注册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咸祥中路117号

  (4)法定代表人:俞康麒

  (5)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6)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专业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总承包(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经营),建材销售等。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康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

  (8) 关联情况:“天苑建设”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单位:元):

  ■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六)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持有“康南置业”、“投创荣安置业”、“荣德置业”、“瑞安荣安置业”、“天苑建设”100%股权,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日常资金需求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保障子公司日常业务的顺利开展,且担保对象均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且担保对象均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301,2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4.0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7,8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9%。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90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15:00-2019年11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1月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3日 9:00-16:30

  2、 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委托表决事项:

  ■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84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2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

  2、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公告编号:2019-086)。

  3、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4、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

  5、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90)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89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2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公司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怀满提议召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使公司盈亏性质发生改变,对公司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

  2、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公告编号:2019-086)。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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