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3名董事中,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3名。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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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雪山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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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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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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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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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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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2.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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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10月17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通知,获悉吉林信托因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诉前保全,其所持公司276,073,582股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9-067)。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吉林信托被冻结股份尚未解除冻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2.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重要事项
3.1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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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2.1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其他重要事项
(1)分公司设立情况
2019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以下简称“吉林证监局”)《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北京固定收益分公司的批复》(吉证监许字[2019]8号),核准公司在北京市设立北京固定收益分公司,专门经营证券自营业务(仅限固定收益证券自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设立北京固定收益分公司的公告》(2019-050)。公司已于2019年10月17日办理完成北京固定收益分公司营业执照。
(2)营业网点迁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3家营业网点的迁址工作,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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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网点撤销情况
根据吉林证监局《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撤销和龙文化路证券营业部的批复》(吉证监许字[2019]7号),公司已完成和龙文化路证券营业部的客户转移、业务了结、关闭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办理工商注销手续等全部撤销工作,并于2019年9月10日向吉林证监局缴回《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019年9月5日,公司收到吉林证监局《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撤销四平分公司等七家分公司的批复》(吉证监许字[2019]9号),核准公司撤销四平分公司、松原分公司、白山分公司、辽源分公司、通化分公司、白城分公司、吉林市分公司等7家分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撤销四平分公司等七家分公司的公告》(2019-058)。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营业网点撤销工作正在按照监管要求有序办理中。
(4)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10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核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最高待偿还余额的通知(银发[2017]231号)》的批复,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完成2019年第五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20亿元,期限91天,票面利率2.98%;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完成第六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15亿元,期限91天,票面利率2.91%。
(5)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10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116号)的批复,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完成2019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20亿元,期限365天,票面利率3.60%。
(6)期后事项
根据公司2017年10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核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最高待偿还余额的通知(银发[2017]231号)》的批复,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完成2019年第七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15亿元,期限88天,票面利率3.08%。
3.3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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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3.7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8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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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10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福春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9-06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其中董事邰戈先生书面委托董事崔学斌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共分为八章二十七条。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量化交易部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量化交易部,从事大宗商品及其衍生品等量化投资业务以及拟定公司量化投资交易发展规划等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制度》修订案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制度》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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