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卢凤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伟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伟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572.2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利润增加、销售回款及时、用现金支付原材料采购金额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
年同期增加86.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93.16%
主要是产品出口增长,同时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变动导致公司汇兑损失减少、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减少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使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利润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最终公司每股收益增长了88.8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5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卢凤仙女士、其亲属周静女士分别与盐城东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分别将其持有的25,095,9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3075%)、全部6,1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755%)公司股份转让给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卢凤仙女士将持有75,287,73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3.9226%)公司股份,周静女士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31,255,91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0831%)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亲属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卢凤仙)、《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盐城东方)。
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卢凤仙女士、其亲属周静女士发来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控股股东卢凤仙女士、其亲属周静女士协议转让给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5,095,910股 、 6,160,000股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经于2019年7月12日办理完成。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亲属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0)。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19年10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卢凤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立霸股份: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提请变更审计机构的函》获悉:原承接公司业务的审计团队离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障业务与服务的延续性,公司拟提议变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11月18日下午13:3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第2项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19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监事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敏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并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是由于承接公司业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变更将不会影响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本次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4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5 月 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立霸股份: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7)。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提请变更审计机构的函》获悉:原承接公司业务的审计团队离开立信并加入大华。为保障业务与服务的延续性,公司拟提议变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合伙期限:2012 年 2 月 9 日至长期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是因为承接公司业务的立信业务团队加入大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将不会影响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公司将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通过后,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将于 2019 年 11 月1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本次公司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是因为承接公司业务的立信业务团队加入大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将不会影响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10 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是由于承接公司业务的立信业务团队加入大华。本次变更将不会影响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本次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提请变更审计机构的函;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8日
至2019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
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
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4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
联系人:顾春兰
联系电话(传真):0510-87061738
邮政编码:214205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