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9-075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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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9年10月28日(星期一)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27日-2019年10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9:30-11:30和13:00-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15:00-2019年10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2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2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38,656,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852%;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026,7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56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629,4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290%。
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刁月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严乐平先生辞职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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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2.00《关于副董事长姬浩先生辞职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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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3.00《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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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南华、刘翠娥;
3、结论性意见: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9-076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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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下午16:00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吴胜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胜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吴胜武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胜武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长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7)。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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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华学大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学成世纪增资的议案》
中华学大有限公司(CHINA XUEDA CORPE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中华学大”)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学大教育集团(Xueda Education Group)于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中华学大持有学成世纪(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成世纪”)100%的股权。为满足学成世纪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其更好的运营发展,公司同意中华学大以自有资金向学成世纪增资2000万美元并由学成世纪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增资完成后,学成世纪的注册资本金将由3000万美元增加至5000万美元,中华学大仍持有学成世纪100%股权,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8)。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信息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学成世纪、天津学大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大信息”)日常运营的需要,公司同意学大信息向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申请单一授信不超过45000万元,期限2年,提款期1年,单笔资金最长使用1年,并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具体融资金额将以学大信息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学成世纪、天津学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学大”)为学大信息的上述银行授信提供100%担保,担保方式为第三方保证。
公司同意授权学大信息、学成世纪、天津学大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授信和担保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9)。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信息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学大信息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学大信息申请将其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局核定为准),由学大信息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2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70万元,专项报告10万元),聘用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0)。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9年11月13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81)。
八、备查文件
1、《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证券代码:000526 公告编号:2019-077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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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光学大”)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吴胜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由吴胜武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办理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附:吴胜武先生简历如下
吴胜武,男,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与华中科技大学,拥有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学士学位、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以及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学位。
吴胜武先生现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全球执行副总裁,曾任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副书记、副司长,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区长,宁波市信息产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宁波市鄞州区委常委、副区长,宁波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宁波望春工业开发公司董事长,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等职务。
吴胜武先生现任全国青联委员、IT工作者联谊会常务理事、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工程学院、宁波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电子服务研究院客座研究员、清华大学唐仲英兼职导师。
吴胜武先生于2004年获得国家科技部表彰全国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中国信息化杰出人物奖、于2008年度获得中国科教英才奖。
吴胜武先生目前担任紫光学大控股股东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球执行副总裁,除此以外,与持有紫光学大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胜武先生未持有紫光学大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9-078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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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1、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中华学大有限公司(CHINA XUEDA CORPE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中华学大”)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学大教育集团(Xueda Education Group)于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中华学大持有学成世纪(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成世纪”)100%的股权。为满足学成世纪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其更好的运营发展,公司同意中华学大以自有资金向学成世纪增资2000万美元并由学成世纪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增资完成后,学成世纪的注册资本金将由3000万美元增加至5000万美元,中华学大仍持有学成世纪100%股权,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华学大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学成世纪增资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学成世纪(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692301225P
3、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A-0267房间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金鑫
6、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7、成立时间:2009年08月17日
8、经营范围:研发、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及产品;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自行研发产品;教育咨询。
9、股权结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华学大持有学成世纪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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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成世纪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学成世纪的资产总额为828,741万元,负债总额为817,936万元,净资产为10,806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7,646万元,净利润3,032万元。(已经审计)
截止2019年6月30日,学成世纪资产总额为998,392万元,负债总额为986,661万元,净资产为11,731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563万元,净利润为925万元。(未经审计)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学成世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标的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无须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中华学大将以现金对学成世纪增资2000万美元,学成世纪的注册资本将由3000万美元增加到5000万美元。
本次增资前,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华学大持有学成世纪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华学大仍持有学成世纪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暨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学成世纪的增资,将进一步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有助于保障学成世纪更好的运营发展。
本次增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9-079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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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信息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学成世纪、天津学大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授信及担保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大信息”)日常运营的需要,同意学大信息向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申请单一授信不超过45000万元,期限2年,提款期1年,单笔资金最长使用1年,并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具体融资金额将以学大信息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学成世纪(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成世纪”)、天津学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学大”)为学大信息的上述银行授信提供100%担保,担保方式为第三方保证。
3、同意授权学大信息、学成世纪、天津学大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授信和担保的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23412949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B座13层1602C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金鑫
6、注册资本:1400万元
7、成立时间:2009年07月13日
8、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教育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仪器仪表、玩具、工艺品;技术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计算机技术培训。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学大信息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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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大信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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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学大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信息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学成世纪、天津学大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保证其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发展。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学大信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或学成世纪、天津学大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担保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已生效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证券代码:000526 公告编号:2019-080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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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自2016年至2018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且原审计机构聘期已满,公司拟新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2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70万元,专项报告10万元),聘用期限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就不再续聘的相关事项与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获得其理解和支持,截至本公告日,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且不存在任何与不再续聘相关的需提请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关注的事项。公司对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3、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4、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5年,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拥有足够经验和良好执业队伍,总部设在北京,在上海、深圳、呼和浩特、广州、武汉等国内多个重要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等地设有多家联系机构,现有从业人员5000余名,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就不再续聘相关事项提前与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取得其理解与支持。
2、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备查文件
1、《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9-081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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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9年11月13日(星期三)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9:30-11:30和13:00-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15:00-2019年11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1月6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表决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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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上述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议案3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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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加盖委托人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9年11月7日下午17:00)。
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19年11月7日(星期四) 9:0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28层。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3030712。
传 真:010-83030711。
联 系 人:卞乐研
(四)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6”,投票简称为“紫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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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