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0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19年11月12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单位推荐,同意提名庄浩女士、张和平先生、庄澍先生、廖生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每位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19年11月12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郭光先生、高晶先生和黄炳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意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由公司与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下午14时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同意提名王海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0月28日
附:王海营先生简历
王海营,男,汉族,1987年2月6日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北京易查无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掌游天下(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赛菲克斯科技有限公司,现为公司子公司霍尔果斯维斯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海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46,400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1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2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同意提名庄浩女士、张和平先生、庄澍先生和廖生兴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光先生、高晶先生和黄炳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黄炳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龚红鹰女士在第四届董事会选举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产生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8日
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庄浩,女,汉族,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6月毕业于北京印刷学院,本科学历。现任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吉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市正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鑫泷悦环保纸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思塔克纸业(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庄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1,346,107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总经理、董事庄澍先生为姐弟关系,与公司总经理、董事张和平先生为夫妻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和平,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6月毕业于北京印刷学院,本科学历。现任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廊坊分公司总经理、济南分公司总经理、黄冈分公司总经理、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济南吉联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黄冈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董事、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和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905,25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庄浩女士为夫妻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庄澍,男,回族,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7月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2004年6月取得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廊坊分公司副总经理、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监事、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庄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2,531,25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庄浩女士为姐弟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廖生兴,男,汉族,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江西省石城县人大常委会、赣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为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廖生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在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郭光,男,汉族,195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7年毕业于德国科隆大学,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政法大学、德国克虏伯(KRUPP AG)公司、德国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光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郭光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高晶,男,汉族,195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印刷学院、北京百花彩印有限公司、北京豹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民航报社、必胜网、今日印刷杂志社,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高晶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黄炳艺,男,汉族,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6月毕业于厦门大学,统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后,美国罗格斯大学访问学者。曾任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鲍斯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专业硕士中心副主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威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黄炳艺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3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海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和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股东庄浩女士提名王海营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白雪婷女士和何卓锴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周承东先生在第四届监事会选举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监事王春晓先生在第四届监事会选举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仍继续在公司担任生产经理职务。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产生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周承东先生和王春晓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周承东先生和王春晓先生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0月28日
附: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白雪婷,女,汉族,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泉州农业工程学校,大专学历;2003年12月起在公司业务部任主管职务,现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白雪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何卓锴,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师范学院中文系,大专学历;2008年5月起任廊坊分公司采购部主管、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监事、滦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监事。
何卓锴先生自2011年12月31日起担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因个人原因在2017年7月31日申请辞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仍继续在廊坊分公司担任采购部主管职务。现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何卓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自2017年7月31日辞去监事职务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卓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海营,男,汉族,198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北京易查无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掌游天下(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赛菲克斯科技有限公司,现为公司子公司霍尔果斯维斯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海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46,400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1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9号)核准,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5,393,699股,发行价格为20.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15,999,963.68元。2019年4月18日,公司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将扣除承销费12,000,000.00元后的上述认购股款余额503,999,963.68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与发行相关的直接费用4,695,393.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304,569.9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验资报告》(XYZH/2019XAA20351号)验证。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与商业银行、保荐机构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外,其余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三、关于本次部分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募投项目的情况
2019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客户的实际供货需求,将原由位于湖北孝南经济开发区福龙南路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孝感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投入至其全资子公司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使用,即实施主体部分变更为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实施地点部分变更为“孝感市开发区纵8号路玖玖爱食品园区内的一号车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及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由公司与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9年10月25日,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丙方: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丁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
1、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制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丁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对乙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甲方、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捷、黄俊毅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乙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丁方。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乙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丁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丁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丁方督导期结束(2020年12月31日)后失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3、公司与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5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2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2号中闽大厦2702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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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1和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人数4人,独立董事人数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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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9年11月11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1日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邮编:361027,传真:0592-63163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许文秀
2、联系电话:0592-6316330
3、传真号码:0592-6316330
4、电子邮箱:xuwx@jihong.cc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3”,投票简称为“吉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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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9年11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0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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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6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控股孙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吉宏”)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齐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齐恪”)在江西赣州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江西维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维致”),并于近日收到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长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齐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919QR56
3、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C区C0092
5、执行事务合伙人:朱民生
6、注册资本:230万元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
8、股权结构:自然人陈福胜出资136.39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59.30%;自然人朱民生出资92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40%;自然人陆继波出资1.61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0.70%。
9、宁波齐恪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维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庄浩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2MA38X1EX14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1号赣州总部经济区东座二层(206-7)室
7、营业期限:2019年10月11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预包装食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农副产品、餐具、餐饮用品、餐饮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批发与零售;经济信息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蔬菜及水果种植;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江西吉宏出资255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51%;宁波齐恪出资245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49%。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系公司借助子公司江西吉宏构建的全新供应链管理平台。通过此次设立控股孙公司,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及当地优惠政策,提升区域供应链管理能力,完善业务布局。同时,结合上市公司的资金和管理优势,有利于为当地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化的配套技术服务,打造更具活力和盈利潜能的供应链管理生态圈,大力推动公司产业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面临市场开拓、行业竞争加剧以及经营管理等风险,公司已充分认识上述风险并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防范和应对。
3、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资金全部来源于江西吉宏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看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