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思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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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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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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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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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思卫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8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0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孙杨先生、郭敏龙先生、沈利华先生、洪鸣先生出席现场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孙杨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50)于2019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9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9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孙杨先生、王扬超先生、杨思卫先生、洪鸣先生、朱建伟先生、姚冰先生6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9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苏为科先生、毛美英女士、张克坚先生3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毛美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苏为科先生、毛美英女士、张克坚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9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3)。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等因素后提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8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其履职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予以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上述议案第四、五、六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提议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9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56)。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9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9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世华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充分发表意见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50)于2019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基本权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9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提名汪启华先生、龚伟中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9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4)。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9-05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拟向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涌泉奖助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32万元,用于促进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发展,奖励优秀学生和教师,资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
本次捐赠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受赠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涌泉奖助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30000501883550T
法定代表人:金泽
注册资金:280万元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学院路788号
业务范围:奖励优秀教师、学生和奖励热心囊助我校教育事业的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向患危重病的贫困学生发放助疗金。
二、拟捐赠协议的主要内容
捐赠方(甲方):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赠方(乙方):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涌泉奖助基金会
1、捐赠意愿:捐赠方自愿向受赠方捐款
2、捐款数额:壹佰叁拾贰万元整
3、捐赠用途:奖励优秀学生和教师,资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受赠承诺:尊重捐赠方的意愿,并遵循《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涌泉奖助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管理和使用捐赠款项
5、受赠程序:
(1)甲、乙双方签署《捐赠协议书》。
(2)甲方捐款金额壹佰叁拾贰万元整,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该款项汇至乙方账户。
(3)乙方收到捐款后将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甲方有权对捐赠款的使用进行监督。
三、本次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是为了促进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本次对外捐赠款项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捐赠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产生重大影响情形。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表现,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及社会形象。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9-052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 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 变更日期
201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三) 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四) 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通知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合理变更,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基本权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9-053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孙杨先生、王扬超先生、杨思卫先生、洪鸣先生、朱建伟先生、姚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苏为科先生、毛美英女士、张克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各位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5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在此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简历
(1)孙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7年4月,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工程师。历任东港集团东港精细化工厂车间主任、生产厂长、厂长、集团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2013年11月进入本公司工作,2014年8月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孙杨先生持有440万股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王扬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87年2月,长江商学院EMBA在读。2008年参加工作,曾担任东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总裁助理,台州市振港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担任台州市椒江区第十届政协委员会常委、台州市椒江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上海海翔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王扬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持有东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26.80%的股权,故王扬超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扬超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云富先生之子,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杨思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4年8月,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南京恒信达化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2年进入盐城市瓯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工作至今,现任盐城瓯华董事长。曾获江苏省科技企业家、盐城市“杰出青年创新人才”、盐城市“优秀企业家”、滨海“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曾担任盐城市第六、七届市人大代表。2014年12月8日起任公司董事,2015年1月20日起任公司总经理。杨思卫先生持有485.78万股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洪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83年12月,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工程师。2006年进入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医药国际注册员,项目经理,业务发展高级经理,销售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医药板块营销中心总经理。2017年5月31日起任公司董事。洪鸣先生持有236,250股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朱建伟先生,美国国籍,生于1956年6月,讲席教授,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微生物药学硕士,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微生物遗传博士,美国Hood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9月至1997年9月在哈佛大学、Joslin糖尿病研究所担任高级研究员,1997年9月至2014年6月任美国Frederick国家癌症实验室技术运行总监,2012年9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院长,现担任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也是国家千人计划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2016年10月17日起担任公司董事。朱建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姚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82年11月,中共党员,澳洲注册会计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在读,毕业于中国外交学院外交学专业硕士,浙江大学城市学院通信工程专业学士。2007年至2016年历任中国外交部北美与大洋洲司、驻加拿大、卡塔尔、新西兰等国外交官及领事官。2016年至2019年在普华永道任高级经理,负责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并购咨询等业务。姚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苏为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1年2月,理学博士。历任浙江工学院有机化学教研室助教,浙江工业大学有机化工教研室讲师,副教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兼任浙江省制药工程重点实验室主任,浙江省新药创制科技服务平台负责人,浙江省制药重中之重学科负责人,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国家化学原料药合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现担任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年10月1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苏为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毛美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3年10月,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临海长途客运公司计财科副科长,浙江台州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计财部副经理,台州市台金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财务处处长。现在从事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财务工作,现任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永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0月1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张克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56年4月,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一直从事药学相关的教学、研发管理工作,现任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首席科学家。历任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研究员、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室主任、药品审评中心副主任、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副主任、中山大学药学院教授、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副主任。现任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志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9-054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汪启华先生、龚伟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工会选举产生。上述换届选举方案通过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在此对第五届监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简历
(1)汪启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4年10月,硕士。2008年至2011年在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营销总监;2011年至2013年在以色列Teva公司任驻中国客户经理;2014年1月至今在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翔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全资子公司浙江海翔药业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台州港翔化工有限公司监事。汪启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龚伟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5年9月,理学博士,研究员。曾任台州海翔医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政府项目部总监、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2年10月11日起任公司监事。龚伟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9-055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同意选举陈敏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将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简历
陈敏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8年6月,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经济师、助理政工师。1987年进入天台七四三厂工作,1995年9月进入东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在本公司从事行政事务及党群工作。陈敏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9-056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2日—11月13日。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15:00至2019年11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岩头工业区海虹路71号台州前进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6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1月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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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innfo.com.cn)。
3、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采取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者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9月修订)》的要求,议案一、二、三、四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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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股东参会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19年11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投资发展部
6、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投资发展部
邮政编码:318000
电话:0576-89088166
传真:0576-89088128
联系人:蒋如东
7、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99
2、投票简称:“海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议案一、议案二及议案三),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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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一,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二,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三,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15:00至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附件二: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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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代理人身份证。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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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累积投票议案: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数等于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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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股东账号: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持股数量: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 生 / 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