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前期因接到园区唯一集中供热公司盐城市凌云海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热公司”)停止供热通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对原药合成车间进行临时停产并发布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部分生产线停产检修升级的公告》(2019-008)。2019年5月11日、2019年6月29日公司分别发布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生产线停产检修升级进展情况的公告》(2019-026)(2019-034),2019年9月18日公司发布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生产线停产进展情况的公告》(2019-058)。2019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产的批复〉的通知》文件。同日,公司接到供热公司计划于2019年10月25日12时恢复供热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生产线停产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
2019年10月25日,供热公司已经供热,公司原药合成车间于2019年10月25日正式投料复产。鉴于公司原药合成车间从投料生产到装置稳定运行尚需一定时间,公司待原药合成车间运行平稳后,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