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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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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东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俊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汉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报告期内收购了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年初及同期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备注:计入2019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为本公司2019年1-9月项目建设扶持资金、以奖代补资金、中央财政拨款、拆迁补偿款按资产使用年限转入其他收益的金额及竹排江两岸截污管清淤工程专项资金转入其他收益的金额等,详见下表:

  单位:元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2019年7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相关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147,162,179股,并于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临2019-028)。

  2、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毕

  2019年8月16日,公司发行了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发行规模为4亿元,期限为5年,单位面值为100 元人民币,发行票面利率4.35%。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临2019-044)。

  3、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工作实施完毕

  2018年9月12日,公司完成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工作,按3.09%票面利率派发利息共计3090万元。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临2019-055)。

  4、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上调和回售工作实施完毕

  根据2016年9月8日公告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019年9月12日,公司上调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票面利率由3.09%上调为4.30%,并完成本次债券回售工作,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60,000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60,000,000元(不含利息)。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绿水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上调公告》(临2019-039)、《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绿水01”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临2019-058)。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9-060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上午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款项合计人民币77,531,848.20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19-063)。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9-061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上午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19-063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水务”或“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7,531,848.20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77,531,848.2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6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7,162,17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2,335,228.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2,679,422.0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9,655,805.99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5日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瑞华验字[2019]4503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截至2019年8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共计11,402.08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1,242.37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59.72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7,753.18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593.4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9.72万元。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宁市陈村水厂三期工程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2019 年8月2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项目共计人民币112,423,686.39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项目的预先投入共计人民币75,934,686.0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4503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2,679,422.09元。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2019 年8月22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597,162.18元,此次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本次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77,531,848.2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531,848.2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也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77,531,848.2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45030005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因此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9-064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的有关要求,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自来水供应业务

  ■

  注:1、表中平均水价为含税价,不含代政府收取的污水处理费。

  2、公司报告期内收购了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武鸣区纳入公司供水服务范围。

  二、污水处理业务

  ■

  注:上表所列平均水价均为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为含税价。

  以上经营数据由本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公司代码:601368                                             公司简称:绿城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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