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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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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阮鸿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金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变动超过30%的主要报表项目简要说明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公司执业药师人才培养、储备工作推进情况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统计,截至2019年8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505915人。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3.6人。注册于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455814人,占注册总数的90.1%。注册于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和其他领域的执业药师分别为34047、3800、11931、323人。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8年度药品监管统计年报》,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50.8万家,其中批发企业1.4万家;零售连锁企业5671家,零售连锁企业门店25.5万家,其他零售药店23.4万家。从地区分布来看,目前大部分注册药师集中在东部地区,中西部零售药店执业药师还存在较大缺口。

  执业药师作为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才,对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保证公众安全有效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监测及药品疗效评价等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人们的健康意识进一步增强,对执业药师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期待。为此,多年以来公司持续增加资源投入,坚持开展对员工专业能力的培养。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就执业药师课程共组织9场大型集中培训,公司关键人才培训部执业药师课题研究组还自主编写并印制了中、西药《题海沉浮100天,通关取证不是梦》学习手册2000余份用于员工学习使用。为鼓励全集团员工积极参与执业药师考试,公司还制定激励措施对通过执业药师考试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金等。2019年全集团执业药师报考人数达5346人。

  2、远程审方系统建设情况

  2019年7月3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积极引导和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远程审方业务。按照《云南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系统指导原则》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业务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其连锁门店可不再配备执业药师,但应至少配备1名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作为质量负责人,开展药事服务工作。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业务的同时,将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业务向其他药品零售企业延伸。其他药品零售企业应与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业务的零售连锁企业协商签订《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业务服务协议》及《信息安全协议》,明确双方义务和权利,确保消费者信息安全。接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业务服务的其他药品零售企业可不再配备执业药师,但必须配备1名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作为质量负责人,开展药事服务工作。

  公司于2014年开始着手构建远程审方系统,并逐步按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出台的《云南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系统指导原则(试行)》的文件不断完善。2019年3月下旬,公司对原有远程审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已投入使用。远程审方即利用企业网络设施设备,执业药师后台集中执业,作为门店执业药师因休假、调岗、出差、培训等不在岗时的补充,并开展相关药事服务,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并向患者提供健康咨询。目前,公司自建的远程审方平台已于2019年6月取得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远程药事服务平台系统功能确认要点》的确认,同意公司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通过远程药事服务平台为连锁门店提供在线药事服务。通过推行在店药师加“互联网+药学服务”模式,嫁接起远程执业药师“处方审核”和相关药事服务平台,基本满足门店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门店的处方药销售及顾客咨询等药学服务需求,较好地实现了处方药销售药师审方,并能实时提供在线药学服务的功能。后续,随着门店数量增加,公司将严格按照指导原则中的要求:每增加15个门店增加1名后台审方执业药师。增加区域级审方点数量及执业药师人数,确保门店营业时间内均有执业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

  3、线下直营实体门店网络系统建设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直营网络覆盖10个省份及直辖市,进驻280多个县级以上城市。报告期内新建门店595家,净增加门店458家(其中:2019年第三季度净增加门店87家)。由于城市改造及战略性区位调整等因素,关闭门店48家,搬迁门店89家。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门店数变化情况:

  ■

  (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

  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预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一心堂: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含7.00亿元)。该议案已经2018年6月8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087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公司该申请所有材料齐全,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2018年7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87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需公司及保荐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上述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

  2018年9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国内证券市场的相关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3日对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

  2019年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02,639,2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启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次可转债已发行完成。发行规模为60,263.92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602.6392万张,按面值发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一心堂: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三)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

  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和《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其中,发行中期票据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发行短期融资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号)和2015年4月23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号)。

  交易商协会2015年9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67次注册会议,通过并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562号)、(中市协注[2015]CP389号),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

  截止本报告期末,存续期银行间市场债券为:2016年10月22日《一心堂:关于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1号)公告,公司已完成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人民币4亿元的发行。该项债券已于2019年10月21日兑付完成。

  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的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和《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其中,发行中期票据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发行短期融资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四)投资者情况

  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依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切实开展投资者关系构建、管理和维护,为投资者和公司搭建起畅通的沟通交流平台,确保了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公开信息。另外,公司还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开展内幕信息警示教育培训,严控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本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23,516户,其中机构户数671户。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

  ■

  ■

  ■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鸿献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179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1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批准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对外报出。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178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9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2019年10月11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陆凤光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180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 2019 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合并利润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27                           证券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181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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