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蒋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前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葛前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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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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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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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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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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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10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蒋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杭氧立恒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1,5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三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驻马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3,4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五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9-056)。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10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赛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杭氧立恒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1,5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三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驻马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3,4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五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9-056)。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