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楼月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林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鸣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47.53%,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的应收账款所致;
2. 预付账款:比年初增加96.75%,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的预收账款所致;
3. 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6275.06%,主要系本期星帅尔支付股权定金以及合并增加浙特的其他应收款所致;
4. 存货: 比年初增加76.94%,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的存货所致;
5. 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113.27%,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的其他流动资产所致;
6. 长期股权投资:比年初减少100%,主要系本期对浙特的长期股权投资达到控制,合并抵消所致;
7. 固定资产:比年初增加128.35%,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的固定资产所致;
8. 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214.06%,主要系本期星帅尔新增研发楼的装修所致;
9. 无形资产:比年初增加456.85%,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的无形资产所致;
10. 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增加253.77%,主要系本期新都安增加新厂房装修款所致;
11. 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年初增加149.12%,主要系本期星帅尔股份支付确认金额增加和合并增加浙特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12. 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177.62%,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13. 应付账款:比年初增加 84.03%,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的应付账款所致;
14. 预收款项:比年初增加 1500.40%,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的预收款项所致;
15. 应交税费:比年初增加352.37%,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的应交税费所致;
16. 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41.11%,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的其他应付款所致;
17. 递延所得税负债:比年初增加2635.15%,主要系本期浙特纳入合并范围后评估增值所致;
18. 未分配利润:比年初增加30.85%,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所致;
19. 少数股东权益:比年初增加738.04%,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所致;
20.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68.46%,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的营业收入以及星帅尔收入本期收入同比增长所致;
21.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86.67%,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的营业成本以及星帅尔收入本期收入同比增长所致;
22. 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39.38%,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的税金及附加以及星帅尔收入本期收入同比增长所致;
23. 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83.98%,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的销售费用和星帅尔职工薪酬和返修费增加所致;
24. 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93.14%,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的管理费用和星帅尔职工薪酬和咨询服务费增加所致。
25. 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61.92%,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的研发费用所致;
26. 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2586.23%,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的其他收益所致;
27.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07.10%,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浙特电机24.99%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调整所致;
28. 资产处置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2075.32%,主要系本期新都安搬迁时处置大批固定资产所致;
29. 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570.48%,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营业外收入所致;
30. 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41.58%,主要系本期合并增加浙特所得税费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浙特电机53.24%股权,拟以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筹集本次收购所需资金。本次拟收购浙特电机53.24%股权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购前,星帅尔已经持有浙特电机46.76%股权,并将浙特电机纳入星帅尔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收购后,浙特电机将成为星帅尔的全资子公司,将进一步增厚上市公司利润。
本次收购股权及发行可转债等相关事项已经2019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9年7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报送的关于发行可转债的申请资料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已于2019年10月11日向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相关资料。
发行可转债事宜尚需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楼月根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9-088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0月24日(星期四)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0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下午15:00-2019年10月24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交界岭99号公司一楼3号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楼月根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8名,代表股份69,392,643股,占公司总股份117,168,020股的59.22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69,386,94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22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1,168,3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9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162,670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0.992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49%。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386,9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2,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21%;反对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9-089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10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楼月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1),《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2)。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9-090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19年10月24日在公司3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启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1),《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2)。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60 证券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