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昌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从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韦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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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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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参股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参股公司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688005,发行价格为26.62元/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翼飞投资持有容百科技股份1,869,350股,占其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0.42%。同时,翼飞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深圳南山架桥卓越智能装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容百科技股份1,869,350股,占其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0.42%。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传武先生因拟降低股份质押率及归还银行欠款等原因,于2019年3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552,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19%。另外,夏传武先生计划自3月15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197,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41%。截至2019年10月9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夏传武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549,5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2019年10月10日,夏传武先生发布新的减持计划,拟在10月10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647,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
2019年5月18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陈新民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魏代英女士发布减持计划,分别拟在5月18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2,175股、206,250股。截止2019年9月24日,陈新民先生、魏代英女士分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0,000股、140,625股,同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减持期间内将不再减持。
3、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于2019年7月26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 监事会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使公司的经营稳定并有利于相 关工作的安排,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 议案》及《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延期进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4、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情况
2019年6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01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深圳 证监局要求公司对 2018 年度业绩快报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修正、信息披露不准 确进行整改。
2019年7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司以此为契机,深入自查,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5、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为了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将参股公司容百科技(于2019年7月23日在科创板上市)、朝歌科技的股权投资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将原账面价值与2019年1月1日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相应地追溯调整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将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更具可比性。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9元/股(含9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2019年1月22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19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年2月1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4月2日、2019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受定期报告窗口期、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公司资金安排计划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在回购期内,符合要求可供回购股票的天数较少,公司预计无法在原定回购截止日前完成本次股份回购。为进一步维护公司的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公司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六个月,延长至2019年11月23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18年11月23日起至2019年11月23日止。
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并于2019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2019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2019年6月1日、2019年7月2日、2019年8月2日、2019年9月4日、2019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812,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最高成交价为7.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5,252,122.95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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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昌智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9-112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3日,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科技”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10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昌智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9-113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3日,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10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爱武女士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9-115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合并利润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