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冯就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兆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崔立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
2、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
3、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9年10月18日以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11月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冯就景先生、李强先生、孟兆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公司换届选举,并提名韩玲女士、刘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韩玲女士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冯就景先生,1964年生,初中学历。1990年至2001年,担任中山市坦背电缆公司法定代表人;1993年至2001年,担任中山市德力厨具厂法定代表人;1996年1月至2009年12月,担任中山市日丰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12月至2012年12月,担任中山市南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2月至今,担任广东日丰国际电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2年6月至今,担任日丰电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3月至今,担任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冯就景先生持有公司105,162,899股,占公司总股本61.11%。冯就景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64.79%;冯就景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冯就景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李强先生,1973年生,西安交通大学电气绝缘专业大专学历,北弗吉尼亚大学工商管理MBA。1995年3月至1997年8月,先后担任广州天河长江通信实业有限公司技术员和厂长助理;1997年8月至1998年1月,担任南方电缆厂厂长助理;1998年2月至2005年7月,先后担任中山市日丰电缆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09年12月,先后担任中山市日丰电缆制造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和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担任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0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李强先生持有公司4,775,194股,占公司总股本2.77%。李强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强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孟兆滨先生,1973年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1997年7月至2007年2月,历任顺德新世纪农业园公司会计、财务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年至2006年,担任德穗生物工程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2月至2009年7月,担任顺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7月至2010年8月,担任广亚铝业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0年8月入职公司担任财务部主管;2010年10月起,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3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截止公告日,孟兆滨先生持有公司1,790,698股,占公司总股本1.04%。孟兆滨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孟兆滨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韩玲女士,1971年生,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1995年12月至2007年2月,先后担任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会计主管、项目经理、成本控制经理、高级财务经理;2007年3月至2018年6月,任爱索尔(广州)包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6月至今,任爱索尔包装(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乐的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韩玲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玲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涛先生,1977年生,研究生学历。2001年至2002年,担任广东省云浮电厂助理工程师;2002年至2007年,任正崴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师;2007年至2010年,任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0年至2015年,任东莞成电精工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5年至今,任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秘书长。
截止公告日,刘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涛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9年10月18日以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泳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11月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进行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股东代表监事两名,第四届监事会决定提名李泳娟、寇金科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拟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附: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泳娟女士,1971年生,大专学历。1996年9月至2003年8月,担任中山市日丰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3年9月至2009年12月,担任中山市日丰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担任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公告日,李泳娟女士持有公司716,279股,占公司总股本0.42%。李泳娟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泳娟女士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李泳娟女士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寇金科先生,1982年生,大专学历。2006年6月至2009年8月,先后担任中山杰士美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班长、工艺工程师、楼面副主管;2009年9月至2009年12月,担任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销售顾问;2010年1月至今,先后担任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商务经理、销售主管、销售助理。
截止会议召开日,寇金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寇金科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寇金科先生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调查了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提名冯就景先生、李强先生、孟兆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韩玲女士、刘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同意将与此次换届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尚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韩 玲
范小平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19年11月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
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冯就景先生、李强先生、孟兆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韩玲女士、刘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韩玲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涛先生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冯就景先生,1964年生,初中学历。1990年至2001年,担任中山市坦背电缆公司法定代表人;1993年至2001年,担任中山市德力厨具厂法定代表人;1996年1月至2009年12月,担任中山市日丰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12月至2012年12月,担任中山市南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2月至今,担任广东日丰国际电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2年6月至今,担任日丰电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3月至今,担任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冯就景先生持有公司105,162,899股,占公司总股本61.11%。冯就景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64.79%;冯就景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李强先生,1973年生,西安交通大学电气绝缘专业大专学历,北弗吉尼亚大学工商管理MBA。1995年3月至1997年8月,先后担任广州天河长江通信实业有限公司技术员和厂长助理;1997年8月至1998年1月,担任南方电缆厂厂长助理;1998年2月至2005年7月,先后担任中山市日丰电缆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09年12月,先后担任中山市日丰电缆制造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和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担任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0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李强先生持有公司4,775,194股,占公司总股本2.77%。李强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强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孟兆滨先生,1973年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1997年7月至2007年2月,历任顺德新世纪农业园公司会计、财务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年至2006年,担任德穗生物工程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2月至2009年7月,担任顺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7月至2010年8月,担任广亚铝业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0年8月入职公司担任财务部主管;2010年10月起,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3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截止公告日,孟兆滨先生持有公司1,790,698股,占公司总股本1.04%。孟兆滨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孟兆滨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韩玲女士,1971年生,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1995年12月至2007年2月,先后担任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会计主管、项目经理、成本控制经理、高级财务经理;2007年3月至2018年6月,任爱索尔(广州)包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6月至今,任爱索尔包装(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乐的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韩玲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玲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涛先生,1977年生,研究生学历。2001年至2002年,担任广东省云浮电厂助理工程师;2002年至2007年,任正崴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师;2007年至2010年,任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0年至2015年,任东莞成电精工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5年至今,任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秘书长。
截止公告日,刘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涛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19年11月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进行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股东代表监事两名,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名李泳娟、寇金科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拟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附: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李泳娟女士,1971年生,大专学历。1996年9月至2003年8月,担任中山市日丰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3年9月至2009年12月,担任中山市日丰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担任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公告日,李泳娟女士持有公司716,279股,占公司总股本0.42%。李泳娟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泳娟女士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李泳娟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寇金科先生,1982年生,大专学历。2006年6月至2009年8月,先后担任中山杰士美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班长、工艺工程师、楼面副主管;2009年9月至2009年12月,担任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销售顾问;2010年1月至今,先后担任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商务经理、销售主管、销售助理。
截止会议召开日,寇金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寇金科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寇金科先生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韩玲 ,作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 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 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 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 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 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 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
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 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 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 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 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 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 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 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 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 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 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 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韩玲
2019年9月29日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刘涛 ,作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 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目前尚未取得证书,但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并取得证书。
五、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 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 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 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 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 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
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 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 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 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 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 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 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 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 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 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 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 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刘涛
2019年10月7日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韩玲 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 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 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 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 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 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 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 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 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 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 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 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 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 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 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7日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刘涛 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 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规定,被提名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 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 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 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 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 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 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 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 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 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 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 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 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 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7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股份”或“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0日至2019年11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19年1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冯就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孟兆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韩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刘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李泳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寇金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会议第1、2、3项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应选独立董事2人,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以上全部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议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11月7日(星期四)(9:00-12:0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函请注明“日丰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401
传真号码:0760-85116269
邮箱地址:rfgf@rfcable.com.cn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黄丽、黎宇晖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
邮政编码:528401
电话:0760-85115672
传真:0760-85116269
邮箱:rfgf@rfcable.com.cn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53”,投票简称为“日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议案附后。
上述委托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代表委托人对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根据自己的意愿代表本单位(本人)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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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委托人可在“同意票数”栏填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做出投票指示。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前有效。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5、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职期限将于2019年11月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同意选举张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请见附件)。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相同。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三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慧,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大专学历。2004年4月至2005年11月,担任中山市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5年12月至2007年11月,担任中山市永续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7年12月至今,担任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
截至公告日,张慧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慧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充分发挥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丰股份”)及合资方客户资源、技术资源等互补优势,拓展和创新业务领域,公司同中山市拓昊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拓昊”)以及自然人周鹏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中山市日丰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智能”),从事漏电保护器、电耦合器、智能开关电源、通讯设备、光伏发电设备及配件、新能源电动汽车配件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6)。
2019年10月24日,公司接到通知,控股子公司日丰智能已经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已取得了由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3XKWQXW
2、名称:中山市日丰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中山市东凤镇东阜四路108号厂房二楼之三
5、法定代表人:曾昭立
6、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7、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2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漏电保护器、电器插头插座开关、低压电器、家用电器、电器配件、磁性材料、智能开关电源、充电电源、高低压开关、电器接插件、通讯设备、光伏发电设备及配件、照明设备、发光二极管照明灯具、新能源电动汽车配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