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20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21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0月23日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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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9-122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7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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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朱斌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10月1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1.06%股份的股东朱斌,在2019年10月2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10月1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11月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楼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7日
至2019年1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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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20)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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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