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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中的诉讼标的金额均指本金,未含利息及其他罚息等;
2、表中序号为55、74、75、76、77的五个诉讼原告已撤诉,诉讼标的金额未计入合计数;
3、表中序号为2、56、78的案件已和原告达成调解协议;1、5、13、82的四个案件已形成最终生效的终审判决。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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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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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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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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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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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19-252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14:00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83号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通讯表决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14:00-17:0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发出表决票九张),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九张),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八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一名(夏海平先生因在国外,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和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在关联董事陈烈权先生、邓海雄先生、詹驰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六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生产线搬改项目的议案》。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生产线搬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的部分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综合授信额度并全部由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以提供银行存单方式为各自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塑米”)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资金的需求,已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了不超过5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现基于广发银行要求,拟追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为广东塑米上述5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的不超过4,000万元的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海雄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上海塑米法定代表人黄孝杰先生全权代表上海塑米与广发银行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广东塑米的法定代表人黄孝杰先生全权代表广东塑米与广发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本公司、上海塑米、广东塑米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19-253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上午9:00在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冠福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玉梅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在2019年度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实属公司之子公司为正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该日常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的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因此,该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司监事会认为:
1、《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编号:2019-254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下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5月9日、5月16日、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及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及报表格式修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上述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
(上接B069版)
(下转B0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