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时沈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郁海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公司与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日常销售合同,合同标的为公司生产的“友邦”牌集成天花吊顶,合同总金额暂定人民币5亿元,合同期限为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目前该合同正在正常履行中。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19-041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促发展、理性共成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网上互动交流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星期二)下午15:30-17:00。
届时公司董事长时沈祥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吴良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伟江先生、财务总监郁海风先生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19-040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