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9-09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参加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马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兴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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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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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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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三季度,公司总体生产经营起步良好,经营平稳。公司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47.93%。主要因控股医药企业收入增长及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结算收入同比上升所致。其中医药企业收入增长30.99%,净利润增长49.58%。具体增长(下降)30%以上指标如下:
1、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387,306,949.38元,增长53.37%。主要原因是控股医药企业收入增加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比期初增加322,004,851.99元,增长465.91%。主要原因是投资长春安沃高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135,373,385.91元,增长34.97%。主要原因是控股医药企业新厂区建设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4、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28,268,144.26元,增长68.68%。主要原因是下属房地产公司暂估结算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比期初增加173,543,489.83元,增长56.02%。主要原因是控股医药企业收入增加使应付销售员工资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增加129,646,143.79元,增长232.95%。主要原因是控股医药企业收入增加使应付企业所得税增加。
7、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303,989,390.24元,增长31.50%。主要原因是控股医药企业收入增长及下属房地产公司结算收入同比上升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34,769,543.13元,增长42.53%。主要原因是控股医药企业收入增长及下属房地产公司结算收入同比上升所致。
9、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120,829,488.37元,增长51.32%。主要原因是控股医药企业收入增长及下属房地产公司结算收入同比上升所致。
10、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244,549,978.26元,增长191.44%。主要原因是下属房地产公司收回的拆迁款净增加所致。
1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41,671,814.25元,降低32.21%。主要原因是下属房地产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减少所致。
12、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543,000,000.00元,降低54.76%。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本报告期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本金减少所致。
13、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17,710,000.00元,增长1756.06%。主要原因是投资长春安沃高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所致。
1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617,971,945.46元,降低58.37%。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本报告期购买的理财产品本金减少所致。
1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54,885,000.00元,降低257.65%。主要原因是下属房地产项目偿还合作方借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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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签字):马骥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