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0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克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剑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剑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本期数1,336,127,123.90元,上年度末1,022,106,810.12元,增幅变动314,020,313.78元,变动比率30.72%,主要系期末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本期数68,558,591.01元,上年度末172,279,748.27元,增幅变动-103,721,157.26元,变动比率-60.21%,主要系应收票据背书出去所致;

  3、预付款项:本期数354,213,814.49元,上年度末164,799,017.65元,增幅变动189,414,796.84元,变动比率114.94%,主要系预付股权转让款增加;

  4、其他应收款:本期数101,717,637.37元,上年度末39,861,709.11元,增幅变动61,855,928.26元,变动比率155.18%,主要系其他应收鹏远自动化公司款项以及处置鹏远自动化公司尚未收回的股权转让款;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本期数34,198,871.73元,上年度末18,895,944.78元,增幅变动15,302,926.95元,变动比率80.99%,主要系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未收回增加;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数0元,上年度末70,695,650.52元,增幅变动-70,695,650.52元,变动比率-100.00%,主要系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本期数101,872,108.10元,上年度末为0元,增幅变动101,872,108.10元,变动比率100%,主要系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所致;

  8、无形资产:本期数268,441,656.61元,上年度末149,915,705.18元,增幅变动118,525,951.43元,变动比率79.06%,主要系氢燃料电池生产基地购买土地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数13,065,660.05元,上年度末9,679,056.54元,增幅变动3,386,603.51元,变动比率34.99%,,主要系装修费模具等增加较多;

  10主要系应付票据:本期数737,475,819.95元,上年度末331,538,690.07元,增幅变动405,937,129.88元,变动比率122.44%,主要系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增加承兑汇票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本期数为60,183,250.18元,上年度末为29,766,972.99元,增幅变动-3,003,233.12元,变动比率-50.56%,主要系运费等当月支付无需计提所致;

  12、其他综合收益:本期数30,930,020.35元,上年度末7,815,230.20元,增幅变动23,114,790.15元,变动比率295.77%,主要系人民币贬值所致;

  13、少数股东权益:本期数111,814,675.74元,上年度末74,785,233.00元,增幅变动37,029,442.74元,变动比率49.51%,主要系本期少数股东投入增加所致;

  1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数14,646,768.77元,上期数8,859,653.55元,增幅变动5,787,115.22元,变动比率65.32%,主要系前下属子公司深圳市鹏远设备自动化有限公司分红所致;

  15、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99,979,528.69元,上期数8,859,653.55元,增幅变动91,119,875.14元,变动比率1028.48%,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回款;

  1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267,862,743.56元,上期数105,333,824.67元,增幅变动162,528,918.89,变动比率154.30%%,主要系氢燃料电池生产基地购买土地及设备等。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年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2019年6月4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7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先后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8、2019-006,2019-016、2019-023、2019-034、2019-058、2019-073、2019-084、2019-086。)截至2019年8月12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64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0.69元/股,最低成交价17.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3,017,85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6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授权董事会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聘请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2)授权的有效期限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雄韬”)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拓展融资渠道,拟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及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宏信”)以保理方式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不超过36个月。

  公司拟与远东租赁及远东宏信签署《保证合同》等有关文件,公司对湖北雄韬以上保理合同或相关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合计为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雄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投资”)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雄韬投资减资29,000万元,减资完成后雄韬投资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0,000万元减至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1,5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99,5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内容,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前述内容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内容,结合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同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决定于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锂电大楼五楼大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

  1、《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7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上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英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升公司整体业绩,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体系全面、可操作性强,考核指标设定科学、合理,同时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有一定约束作用,能够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1,5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5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内容,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前述内容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内容,结合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同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12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证券简称:雄韬股份,证券代码:002733)独立董事乔惠平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9年11月8日召开的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乔惠平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002733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克田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刚

  公司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办公楼、1#、2#、3#、8#厂房及9#厂房南栋1至5层

  公司邮政编码:518120

  公司电话:0755-66851118

  公司传真:0755-66850678

  公司互联网网址:www.senry-batt.com

  公司电子邮箱:sales@vision-batt.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以下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议案1.00《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00《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2019年10月23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4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127)。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乔惠平,其基本情况如下:

  乔惠平女士:1978年1月20日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3年3月至2014年3月任职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2014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前海瑞穗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2019年10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二次会议,并对《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表示赞成。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9年11月4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

  收件人:雄韬股份证券部

  电话:0755-66851118-8245

  传真:0755-66850678-8245

  邮政编码:51812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乔惠平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下转B040版)

  证券代码:002733                               证券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8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