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薛忠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忠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淑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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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业整体经营情况良好,主要经营指标好于去年同期。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34亿,较上年同期增长22.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66%。
风电叶片市场需求端持续旺盛,公司风电叶片产业前瞻性创新产品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及市场需求,产销量及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制造成本不断下降;玻璃纤维行业整体景气度有所下降,泰山玻纤持续优化产能规模及产品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及新材料发展趋势积极调整产品结构,经营情况维持平稳;报告期内,中材锂膜锂电池隔膜一期项目4条年产6,000万平米生产线运行状态良好,产品性能优越;同时,公司向湖南中锂增资9.97亿元取得其60%股权(9月起并表),迅速提高市场份额;公司氢气瓶产业紧跟燃料电池行业变化,加强技术储备及产品开发,目前产品主要面向商用车及无人机市场,报告期内,氢气瓶销量较上年同期实现大幅增长,毛利率同比大幅上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注一:
承诺一:
一、关于中材科技在玻纤产业中的战略定位
本公司将中材股份之控股子公司中材科技作为整合及发展本公司下属玻纤业务的平台,同意将玻纤作为中材科技新业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二、本公司直接控制或子公司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涉及玻纤业务的企业
(一)本公司直接控制或子公司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涉及玻纤业务的企业如下:
■
(二)上述涉及玻纤业务的企业本次不注入中材科技的原因
1、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金晶”)本部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和定位,目前或将来主要从事玻璃纤维湿法薄毡和高压玻璃钢管道的研发及生产和销售业务,其中:
(1)玻璃纤维湿法薄毡主要应用于屋面防水、管道包覆防腐、玻璃钢、蓄电池隔板等领域。
泰山玻纤主要产品包括玻璃纤维无捻粗纱、短切原丝毡、电子级纺织纱、电子玻纤布、短切纤维、多轴向织物、方格布等不同规格系列。无捻粗纱应用于化工、建筑、电器、体育器材等行业;短切原丝毡主要用于大型板材、卫生洁具、管道、汽车部件等玻璃钢制品;电子级纺织纱主要应用在电子行业和工业织物上;电子玻纤布主要用于制造敷铜板,最终用途用于制造印刷线路板;短切纤维用于增强PA、PBT/PET、PP、PC、ABS、PPO等热塑性塑料和聚酯、酚醛等热固性树脂,制成的复合材料广泛应用在汽车、航天、电器、建材等行业中;多轴向织物主要用于风力发电机叶片、机舱罩、制造模具、造船等用途;方格布用于造船、法兰缠绕等工艺。
泰山玻纤(含其控股子公司,下同)的上述产品与玻璃纤维湿法薄毡属于不同产品类别,具有不同的应用领域。
(2)中材科技(含其控股子公司,下同)、泰山玻纤均未生产、销售高压玻璃钢管道或其类似产品。因此,中材金晶与中材科技、泰山玻纤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2、庞贝捷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贝捷”)为中材金晶持股50%的合营公司,其产品与泰山玻纤产品重合。
鉴于中材金晶对庞贝捷不具有控制力,且由于庞贝捷生产设施的工艺水平较低及装备设施老化等原因导致庞贝捷目前处于亏损状态;同时,中材金晶目前正在与庞贝捷的合营方PPG工业证券公司(PPG INDUSTRIES SECURITIES, INC.)(以下简称“PPG公司”)商谈庞贝捷股权的重组事宜。因此,庞贝捷未来经营状况尚存较大不确定性,目前不适合注入中材科技。
3、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玻璃钢、复合材料及原辅材料的研制、生产,但是该公司目前实际从事的业务仅为综合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和检测服务等),未实际从事上述玻璃钢、复合材料及原辅材料的研制、生产活动,因此与中材科技、泰山玻纤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其他涉及玻纤业务的企业的后续安排
本公司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及中材金晶与PPG公司对庞贝捷的股权重组完成后的三年内,在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及审批要求的条件下,由中材科技对中材金晶(包括庞贝捷)实施收购或采取其他可行的方式注入中材科技,如中材科技放弃优先收购权,则本公司承诺将其出售给与本公司无关联的第三方。
三、本公司的承诺
除本承诺函披露及承诺的情况外,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与中材科技或泰山玻纤经营相似业务之情形,在本公司作为中材科技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同中材科技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亦不会以任何形式支持中材科技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中材科技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在本公司作为中材科技实际控制人期间,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中材科技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中材科技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
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控制的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本公司将赔偿中材科技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因同业竞争行为而受到的损失,并且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从事与中材科技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竞争业务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均归中材科技所有。
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承诺二:
鉴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科技”)将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股份”)持有的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玻纤”)全部股权,为充分保护中材科技的利益,本公司已经于2015年8月21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现本公司进一步就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之营业范围事项声明及承诺如下:
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玻璃钢、复合材料及原辅材料的研制、生产,但是该公司目前实际从事的业务仅为综合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和检测服务等),未实际从事上述玻璃钢、复合材料及原辅材料的研制、生产活动,因此与中材科技、泰山玻纤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为中材科技和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不从事与中材科技、泰山玻纤存在同业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
承诺三: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2、保证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企业中领薪。
3、保证本公司推荐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人选均通过合法提名程序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不干涉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3、保证上市公司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三、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机构完全分开;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运作,本公司不会超越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3、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四、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且该等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次由本公司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瑕疵。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五、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并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对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六、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七、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注二:
承诺一:
一、中材股份关于中材科技在玻纤产业中的战略定位
本公司将中材科技作为整合及发展本公司下属玻纤业务的平台,将玻纤作为中材科技新业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二、 中材股份控制及共同控制的其他涉及玻纤业务的企业
1、其他涉及玻纤业务的企业
除中材科技及泰山玻纤以外,本公司控制及共同控制的其他涉及玻纤业务的企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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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涉及玻纤业务的企业本次不注入中材科技的原因
(1)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金晶”)本部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和定位,目前或将来主要从事玻璃纤维湿法薄毡和高压玻璃钢管道的研发及生产和销售业务,其中:
a.玻璃纤维湿法薄毡主要应用于屋面防水、管道包覆防腐、玻璃钢、蓄电池隔板等领域。
泰山玻纤(含其控股子公司,下同)主要产品包括玻璃纤维无捻粗纱、短切原丝毡、电子级纺织纱、电子玻纤布、短切纤维、多轴向织物、方格布等不同规格系列。无捻粗纱应用于化工、建筑、电器、体育器材等行业;短切原丝毡主要用于大型板材、卫生洁具、管道、汽车部件等玻璃钢制品;电子级纺织纱主要应用在电子行业和工业织物上;电子玻纤布主要用于制造敷铜板,最终用途用于制造印刷线路板;短切纤维用于增强PA、PBT/PET、PP、PC、ABS、PPO等热塑性塑料和聚酯、酚醛等热固性树脂,制成的复合材料广泛应用在汽车、航天、电器、建材等行业中;多轴向织物主要用于风力发电机叶片、机舱罩、制造模具、造船等用途;方格布用于造船、法兰缠绕等工艺。
泰山玻纤的上述产品与玻璃纤维湿法薄毡属于不同产品类别,具有不同的应用领域。
b.中材科技(含其控股子公司,下同)、泰山玻纤均未生产、销售高压玻璃钢管道及其类似产品。因此,中材金晶与中材科技、泰山玻纤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2)庞贝捷为中材金晶持股50%的合营公司,其产品与泰山玻纤产品重合。
鉴于中材金晶对庞贝捷不具有控制力,且由于庞贝捷生产设施的工艺水平较低及装备设施老化等原因导致庞贝捷目前处于亏损状态;同时,中材金晶目前正在与庞贝捷的合营方PPG工业证券公司(PPG INDUSTRIES SECURITIES, INC.)(以下简称“PPG公司”)商谈庞贝捷股权的重组事宜。因此,庞贝捷未来经营状况尚存较大不确定性,目前不适合注入中材科技。
(3)其他涉及玻纤业务的企业的后续安排
本公司承诺,中材金晶与PPG公司对庞贝捷的股权重组完成后的三年内,在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及审批要求的条件下,由中材科技对中材金晶(包括庞贝捷)实施收购或采取其他可行的方式注入中材科技,如中材科技放弃优先收购权,则本公司承诺将其出售给与本公司无关联的第三方。
三、中材股份的承诺
1、除本承诺函披露及承诺的情况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与中材科技或泰山玻纤经营相似业务之情形,在本公司作为中材科技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同中材科技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亦不会以任何形式支持中材科技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中材科技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在本公司作为中材科技控股股东期间,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中材科技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中材科技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
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控制的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本公司将赔偿中材科技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因同业竞争行为而受到的损失,并且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从事与中材科技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竞争业务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均归中材科技所有。
4、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承诺二:
1、泰山玻纤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拥有对所持泰山玻纤股权的完整所有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查封、托管的情况,不涉及任何争议、仲裁或诉讼,不存在因任何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而限制权利行使之情形,其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3、本公司系以合法自有资金或合法拥有的技术对泰山玻纤进行投资,本公司持有泰山玻纤的股权系本公司真实持有,不存在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方式代他人持有泰山玻纤股权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安排委托他人代为持有泰山玻纤股权的情形或将本公司持有的泰山玻纤的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授予他人行使的情形。
4、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了对泰山玻纤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泰山玻纤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泰山玻纤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5、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承诺三: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中材科技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如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中材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中材科技的股份之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如中国证监会对以上锁定期有特别要求的,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执行。以上锁定期满后,有关解锁事宜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以上股份由于中材科技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规定。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以上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中材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中材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四:
鉴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科技”)将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本公司持有的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玻纤”)的全部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特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于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中材科技217,298,286股股份,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该等股份因中材科技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如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承诺五: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2、保证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企业中领薪。
3、保证本公司推荐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人选均通过合法提名程序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不干涉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3、保证上市公司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三、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机构完全分开;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运作,本公司不会超越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3、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四、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且该等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次由本公司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瑕疵。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五、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并且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对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六、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七、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六:
一、关于土地、房产事项的承诺:
1、泰山玻纤位于泰玻大街1号生产厂区的房屋有部分未办理产权证,根据泰山玻纤的计划,泰山玻纤有将生产区搬迁的计划,对位于上述地块的未办理产权证的房产,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如因上述房屋未办理产权证导致泰山玻纤受到任何损失,本公司将以现金全额补偿泰山玻纤因此实际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泰山玻纤拥有位于长城小区三十四套住宅,上述住宅未取得房地合一的房产证,本公司承诺,如因上述房屋所在之土地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导致泰山玻纤受到任何损失,本公司将以现金全额补偿泰山玻纤因此实际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3、泰山玻纤之全资子公司山东泰山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合材料”)位于泰玻大街1号生产厂区的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根据泰山玻纤的计划,泰山玻纤亦有将复合材料上述生产区搬迁的计划,对位于上述地块的未办理产权证的房产,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如因上述房屋未办理产权证导致复合材料受到任何损失,本公司将以现金全额补偿复合材料因此实际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4、泰山玻纤位于泰土国用(2012)第D-0300号、泰土国用(2012)第D-0301号、泰土国用(2013)第D-0321号的土地上的房屋尚有部分房屋的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如上述房屋无法办理产权证或取得产权证前,泰山玻纤不能正常使用上述房屋导致泰山玻纤受到任何损失,本公司将以现金全额补偿泰山玻纤因此实际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5、泰山玻纤之控股子公司泰安安泰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燃气”)位于泰国土用(2011)第D-0253号、泰国土用(2011)第D-0254号土地上的房屋未办理产权证,对位于上述地块的未办理产权证的房产,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如因上述房屋未办理产权证导致安泰燃气受到任何损失,本公司将以现金全额(安泰燃气实际受到的损失总额*51%)对泰山玻纤作出补偿。
二、关于泰安华泰非金属微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非金属”)下属涉及矿业生产企业的承诺
1、兴安盟泰欣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矿业”之采矿权证已经到期,该公司在停止采矿的同时,积极谋取采矿权证的延期,在未取得新的采矿权证前,该公司停止采矿业务;本次重组完成后,如因该公司的采矿权证到期未能及时取得新采矿权证等事项该公司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并导致经济损失,本公司将以现金全额(泰欣矿业实际受到的损失总额*51%)向华泰非金属做出补偿。
2、庐江县长山腊石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山蜡石矿”)已经停止生产,但因历史原因,该公司暂不能解散注销,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如因长山蜡石矿停止生产未解散注销导致该公司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并导致经济损失,本公司将以现金全额(长山蜡石矿实际受到的损失总额*70%)向华泰非金属做出补偿。
3、安徽萧县金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矿业”)被主管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如因金源矿业未进行注销导致该公司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并产生经济损失,本公司将以现金全额(金源矿业实际受到的损失总额*51.05%)向华泰非金属做出补偿。
三、泰山玻纤关联担保事项:
泰山玻纤存在以签署最高额保证协议等方式对本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提供关联方担保,在本次重组完成前,本公司将积极促使泰山玻纤不再签署新的关联担保协议;上述担保到期后泰山玻纤不再继续提供担保;如泰山玻纤因上述担保涉及的合同约定导致担保自然延期,本公司将积极协调相关方争取解除上述担保,本公司同时承诺,无论是否能够解除上述担保,如泰山玻纤因重组完成前签署的协议发生的关联担保事项而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子公司将代泰山玻纤履行该担保责任,或者在泰山玻纤已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范围内以现金向泰山玻纤足额补偿。
承诺七:
本公司拟以持有的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玻纤”)100%股权认购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材科技”)增发的股份。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然是中材科技的控股股东,作为本次交易的一方,本公司对泰山玻纤及其合并报表之泰安华泰非金属微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非金属”)下属安徽萧县金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矿业”)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金源矿业于2011年12月2日被主管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如因金源矿业未进行注销导致该公司或华泰非金属受到任何经济损失,本公司将以现金全额(如为金源矿业损失,数额为实际受到的损失总额*51.05%)向华泰非金属做出补偿。
注三:
1、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本企业以及本企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中材科技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材科技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中材科技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3、本企业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中材科技利润,不会通过影响中材科技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中材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与中材科技进行交易而对中材科技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无条件赔偿中材科技或其股东因此受到的相应损失。
5、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注四:
(1)自股份公司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本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境外从事与股份公司的业务范围相同、相近或相似的,对股份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2)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本公司有直接及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及该等附属子公司、控股公司的任何下属公司亦不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3)对本公司因违反本承诺(上述第一条及第二条所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本公司将给予股份公司及时、完全及充分的经济赔偿。
注五:
承诺一:
1、对于本次重组前存在的同业竞争以及因本次重组而产生的中国建材集团与中材科技的同业竞争(如有),中国建材集团将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中国建材集团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中材科技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中材科技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上述承诺于中国建材集团对中材科技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中国建材集团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中材科技造成损失,中国建材集团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二:
1、中国建材集团下属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相关企业的同业竞争现状
截至目前,中国建材集团通过中国建材控股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及销售领域公司主要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通过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及销售领域公司主要中材科技。中国巨石和中材科技在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销售上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
2、中国建材集团对消除和避免与中材科技同业竞争事宜的说明与承诺
中国建材集团自 2017 年 3 月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合并以来,积极调研和组织关于解决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同业竞争问题的方案论证工作,并积极与各相关方进行沟通,寻求既不侵害或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又能为下属上市公司公众股东谋求更大利益的成熟方案,以期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经充分论证,中国建材集团已启动了中国建材与中材股份的整合方案。 2017 年 9 月 8 日,中国建材和中材股份已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合并协议,待相关生效条件满足后,中国建材将通过换股吸收合并方式吸并中材股份。交易完成后,中材股份将予以注销,中国建材集团将通过中国建材控股并统一管理上述2家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及销售企业。
待中国建材与中材股份整合完成后,中国建材集团会继续研究论证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相关企业的整合方案。但由于涉及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因此制定相关整合方案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众多、与相关方沟通的工作量较大、涉及的相关监管规则及程序较为复杂,因此截至本承诺出具日,中国建材集团尚无明确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后续具体整合方案。
但为保证中材科技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消除和避免中材科技与中国建材集团下属其他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及销售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中国建材集团现就拟采取的后续措施和具体安排承诺如下:
(1)对于中国建材集团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前存在的同业竞争以及因重组而产生的中国建材集团与中材科技的同业竞争(如有),中国建材集团将自本承诺出具日起3年内,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中材科技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中国建材集团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中材科技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中材科技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上述承诺于中国建材集团对中材科技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中国建材集团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中材科技造成损失,中国建材集团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六:
1、中国建材下属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相关企业的同业竞争现状
截至目前,中国建材集团通过中国建材控股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及销售领域公司主要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通过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及销售领域公司主要有中材科技。中国巨石和中材科技在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销售上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情况。
2、中国建材对消除和避免与中材科技同业竞争事宜的说明与承诺
本次合并完成后,中国建材集团将通过中国建材将控股并统一管理上述2家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及销售企业。中国建材集团和中国建材会继续研究论证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相关企业的整合方案。但由于涉及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因此制定相关整合方案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众多、与相关方沟通的工作量较大、涉及的相关监管规则及程序较为复杂,因此截至本承诺出具日,中国建材集团和中国建材尚无明确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后续具体整合方案。
但为保证中材科技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消除和避免中材科技与中国建材下属其他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及销售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中国建材现就拟采取的后续措施和具体安排承诺如下:
(1)对于本次合并前存在的同业竞争以及因本次合并而产生的中国建材与中材科技的同业竞争(如有),中国建材将自本承诺出具日起3年内,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中材科技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中国建材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中材科技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中材科技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上述承诺于中国建材对中材科技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中国建材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中材科技造成损失,中国建材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9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19年10月22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忠民先生召集,应收董事表决票8张,实收8张。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全文刊登于2019年10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19-061)全文刊登于2019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2、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中材大连膜材料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装备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2)全文刊登于2019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3、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泰山玻纤水性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水性新材料)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3)全文刊登于2019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4、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泰山玻纤湿法毡项目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湿法毡)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4)全文刊登于2019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5、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关联董事李新华、薛忠民回避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5)全文刊登于2019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6、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关联董事李新华、薛忠民回避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6)全文刊登于2019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7、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7)全文刊登于2019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8、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中材锂膜提供不超过106,000万元项目贷款及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中材锂膜)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8)全文刊登于2019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9、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中锂新材提供不超过26,000万元项目贷款担保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中锂新材)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9)全文刊登于2019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10、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中锂科技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项目贷款担保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中锂科技)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0)全文刊登于2019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11、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北玻有限为滕州公司综合授信、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滕州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1)全文刊登于2019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12、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苏州有限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苏州有限)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2)全文刊登于2019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13、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等三家金融机构申请免担保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下列三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共计不超过169,000万元的免担保综合授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14、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一百三十五万元,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5、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73)全文刊登于2019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0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9年10月22日以传真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鲁博先生召集,应收表决票5张,实收表决票5张,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全文刊登于2019年10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19-061)全文刊登于2019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2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装备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科技”或“公司”)拟与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装备”)、大连橡胶塑料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橡塑”)及法国ESOPP公司(以下简称“ESOPP”)在大连市共同出资5,000万元设立中材大连模材料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装备公司”),专业从事高端薄膜生产线的技术装备研究、提供全套解决方案、EPC及维保等服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中材大连膜材料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
(一)大连装备
公司名称: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
法定代表人:桂冰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设立时间:2009年7月17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管理;受托国有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矿山、冶金、建筑、起重、钢结构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屋租赁;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连装备是大连市政府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为大连装备制造业投融资与产业整合平台。目前,大连装备包括划拨企业在内,直接持股企业共29家,合并报表企业108家,其中上市公司5家,涉及重型机械制造、核心基础零部件、制冷空调设备、化工专用设备、电子和金融服务等行业。
(二)大橡塑
公司名称:大连橡胶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辉路1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元江
注册资本:92,605万元
设立时间:2015年8月26日
经营范围:橡胶工业设备及配件、塑料工业设备及配件、制冷和空调设备及配件、非标准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石化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铸件制造;铆焊加工;机械加工;木器加工;金属材料表面处理;电器控制柜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橡胶制品和塑料制品的加工与销售;金属材料、五交化商品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办公用品、机电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机电安装工程设计及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橡塑系大连装备所属公司,是橡胶塑料机械行业的专业制造商及出口基地,被誉为中国“橡塑机械摇篮”,产品销往全国(包括港、澳、台)34个省、市、自治区,并远销欧、美、亚、澳、非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三)ESSOP
公司名称:SAS ESOPP
注册地址:21 Avenue Georges-Pompidou Immeuble Danica B 69486 Lyon Cedex 03 (法国里昂)
法定代表人:Rethore Francois Louis Marie
注册资本:50万欧元
设立时间:2010年4月23日
经营范围:任何可能与企业的目标和所有类似或相关的对象有关的机器和设备的交易,所有商业、工业、金融和房地产业务;研究材料或方法的所有程序,建议和实施,工业材料和装置的贸易、进口、出口和分销。(根据法文翻译)
ESSOP拥有世界领先的拉伸设备技术和拉伸部件加工厂,拥有整条薄膜生产线装备设计能力,累计在全世界范围内提供了250条异步拉伸薄膜生产线和20条同步拉伸薄膜生产线;同时,是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材锂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锂膜”)一期项目基膜生产线的装备设计和技术保证方,具备为高速高质量锂电隔膜生产线提供交钥匙项目的专业技术和设计能力。
三、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材大连模材料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
设立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承接锂电池隔膜和其他新型薄膜装备的总承包、设计、安装、销售、维保、技术服务及进出口业务。
出资人及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决策层及管理层构架
装备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经营层,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其中:
1、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中材科技提名4人(拟由中材科技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长),大连装备提名1人,大橡塑提名1人,ESOPP提名1人。
2、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大连装备推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3、经营团队由董事会聘任,其中总经理1人,由大橡塑推荐;财务总监1人,由中材科技推荐;副总经理3人,由中材科技、ESOPP、大连装备各推荐1人。
(三)未来发展战略
1、装备公司初期主要围绕锂电池隔膜装备技术进行研究开发,配套中材锂膜后期项目的生产线装备需求,确保交付质量和交付进度。
2、后期装备公司将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涉足其他膜材料工艺和装备业务,如PI (聚酰亚胺)、PA(聚酰胺)、PTFE(聚四氟乙烯)等薄膜装备业务。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中材锂膜一期项目的基膜生产装备由大橡塑提供BT总包、ESOPP提供技术支持及技术保证。随着项目建成投产,产品已通过国内外主流电池客户验证,实现批量供货,标志着公司湿法双向同步拉伸锂电池隔膜生产线技术获得成功。
为提升公司锂电池隔膜产业的综合竞争实力,投资设立装备公司有利于加快实现高端锂膜装备国产化,提升高端锂膜装备的自主供应能力,降低装备投资成本,同时提升生产效率,降低制造成本,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符合公司锂电池隔膜产业的发展战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3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项目(水性新材料)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玻璃纤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玻纤”)拟投资30,789.00万元在泰安市大汶口工业园建设年产22,500吨水性新材料(即浸润剂)生产线。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泰山玻纤水性新材料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水性新材料项目
建设内容:建筑工程主要包含1#车间、2#车间、提纯车间、1#仓库、2#仓库、3#仓库、4#仓库、原料罐区、辅助用房、综合楼、食堂-值班室-实验室等。项目建成后可生产水性新材料22,500吨/年,并提纯铂金0.06吨/年,铑粉0.01吨/年。
实施主体: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大汶口工业园
(二)项目投资总额及进度
投资金额: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30,789.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9,214.11万元,建设期利息627.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47.69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134,00.28万元,银行贷款17,388.72万元。
建设进度:从土建开工起算,预计建设期14个月。
(三)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42,853.98万元,年均利润总额8,471.45万元,总投资收益率21.68%,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大力发展“三新产业”的战略规划,符合泰山玻纤“十三五”发展规划,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2、项目产品主要是玻璃纤维用浸润剂,主要为供给泰山玻纤生产基地使用,可有效降低企业采购成本。
3、项目工艺成熟,技术先进,工程建设方案合理。
4、项目建设规模适中,产品方案设计合理。
5、项目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大汶口工业园,厂址所在地的原料、水电供应、交通运输等条件良好,能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障。
6、项目采用节能、环保、安全等措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
7、投资估算基本合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三、项目投资对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行业及公司发展需求,能够有力推进技术进步,是公司玻璃纤维产业发展的迫切需要。项目建设后,泰山玻纤的水性新材料原料需求量将有效匹配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产能规模,有利于进一步降低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公司玻璃纤维产业战略规划。
四、备查文件
1、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4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项目(湿法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玻纤”)拟投资21,258万元在泰安市大汶口工业园建设年产21,250万平米湿法毡生产线。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泰山玻纤湿法毡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湿法毡项目
建设内容:拟建湿法毡生产线三条,涂层毡生产线一条,产能共计21,250万平米。
实施主体: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大汶口工业园
(二)项目投资总额及进度
投资金额: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21,25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0,495万元,建设期利息31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44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8,258万元,银行贷款13,000万元。
建设进度:从土建开工起算,预计建设期12个月。
(三)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23,608万元,年均利润总额3,307万元,总投资收益率21.40%,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大力发展“三新产业”的战略规划,符合泰山玻纤“十三五”发展规划,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2、项目定位于延伸玻璃纤维应用产业链,丰富现有湿法毡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规模,产品定位准确。
3、项目在借鉴目前生产线建设及运营经验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提升装备和工艺技术水平,建设方案成熟。
4、项目建设规模适中,产品方案设计合理。
5、项目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大汶口工业园,厂址所在地的原料、水电供应、交通运输等条件良好,能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障。
6、项目采用节能、环保、安全等措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
7、投资估算基本合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三、项目投资对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行业及公司发展需求,能够有力推进技术进步,是公司玻璃纤维产业发展的迫切需要。项目建设后,泰山玻纤可加大后制品产量,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拓宽产品结构,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公司玻璃纤维产业战略规划。
四、备查文件
1、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5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了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变化,拟增加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水泥”)及其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全年预计金额。
2019年10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新华、薛忠民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西南水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4,825.68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张利
注册资本:1,167,294.019238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1栋1单元25层2501号、26层2601号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水泥及其制品、商品混凝土、石灰石的生产(限子公司及分公司经营)、研发、销售;销售:煤炭、石膏、非金属废料(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耐火材料、塑料制品、电气设备、仪器仪表、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鞋帽、日用品;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信息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西南水泥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及公允的协商价格为基础。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西南水泥销售过滤材料,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采用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制度,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同意董事会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6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上述事项将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能力,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继续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
本次金融服务交易对方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李新华、薛忠民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2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徐卫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642X5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4H211000001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出资3.5亿元,占比70%;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亿元,占比30%。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
经营情况: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稳步发展。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18年度,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99万元,净利润7,544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98,170万元,净资产72,557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234.83万元,净利润6,165.43万元;截止2019年9月30日,资产总额779,540.18万元,净资产76,921.97万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短期借款余额72,000万元,存款余额60,131.78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一致,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
(二)存款服务交易额
2020年至2022年,公司(含子公司)于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三)综合授信服务交易额
2020年至2022年,财务公司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210,000万元和250,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服务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存款服务: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子公司存款。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低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二)综合授信服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财务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三)结算服务:财务公司根据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财务公司免收代理结算手续费。
(四)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财务管理及多元化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董事会关于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公司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有任何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7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将于2020年2月到期。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申请发行不超过5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与投资的资金需求。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并在年度贷款预算范围内实施。
二、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三、发行目的: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营运资金,融资过桥衔接等。
四、发行方式:采用持续发行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五、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六、发行利率: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七、发行期限:拟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为每期不超过270天。
八、为顺利完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薛忠民先生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相关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决定并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限自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决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需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8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中材锂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中材锂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锂膜”)拟在山东滕州投资建设“年产4.08亿平方米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项目”。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10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0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董事、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相关情况
企业名称:中材锂膜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经济开发区顺河西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刘颖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0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研究、制造与销售;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中材锂膜经审计资产总额94,726.25万元,负债总额80,106.37万元,其中:银行借款总额32,720万元(其中重点建设基金14,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2,347.71万元,净资产14,619.88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438.49万元,利润总额-4,866.12万元,净利润-4,397.46万元。
截止2019年9月30日,中材锂膜资产总额122,889.30万元,负债总额107,906.81万元,其中:银行借款总额54,720万元(其中重点建设基金14,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0,220.21元,净资产14,982.49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605.69万元,利润总额357.71万元,净利润368.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产权关系如下图:
■
注:2018年5月2日,公司披露《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合并的进展公告》,公司之控股股东中材股份与中国建材完成换股吸收合并。目前,中材股份正在办理注销登记及非交易过户手续。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确定的债项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6,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保证中材锂膜“年产4.08亿平方米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和后续的运营资金需求,中材锂膜拟向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最终授信、借款银行以签订协议为准)申请最高不超过106,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中材锂膜提供担保,将为公司主导产业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956,486.74万元(其中458.49万美元折算人民币3,033.64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9.94%,占2019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84.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包含本次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143,486.74万元(其中458.49万美元折算人民币3,033.64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7.52%,占2019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100.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430,913.97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0.52%,占2019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37.85%,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9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中锂新材)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锂新材”)拟在湖南常德投资建设“年产1.2亿平方米锂电池专用湿法隔膜生产线项目”。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26,000万元的项目贷款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0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董事、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相关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林路11号
法定代表人:薛忠民
成立日期:2012年1月12日
注册资本:83,394.1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及高性能膜材料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专用设备的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9年9月30日,中锂新材(合并)资产总额284,860.89万元,负债总额141,938.7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9,814.29万元,净资产142,922.15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6,806.26万元,利润总额-5.81万元,净利润257.1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产权关系如下图:
■
注:2018年5月2日,公司披露《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合并的进展公告》,公司之控股股东中材股份与中国建材完成换股吸收合并。目前,中材股份正在办理注销登记及非交易过户手续。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确定的债项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保证中锂新材“年产1.2亿平方米锂电池专用湿法隔膜生产线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和后续的运营资金需求,中锂新材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最终授信、借款银行以签订协议为准)申请最高不超过26,000万元项目贷款。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中锂新材提供担保,将为公司主导产业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956,486.74万元(其中458.49万美元折算人民币3,033.64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9.94%,占2019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84.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包含本次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143,486.74万元(其中458.49万美元折算人民币3,033.64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7.52%,占2019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100.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430,913.97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0.52%,占2019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37.85%,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0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中锂科技)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湖南中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锂科技”),在湖南宁乡投资建设“年产1.2亿平方米锂电池专用湿法隔膜生产线项目”。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的项目贷款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0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董事、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相关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中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水东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项效毅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材料研制、生产、销售;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研究;涂层材料开发;专用设备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截止2019年9月30日,中锂科技资产总额135,750.37万元,负债总额107,953.8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4,211.49万元,净资产27,796.49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532.62万元,利润总额-255.57万元,净利润-19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产权关系如下图:
■
注:2018年5月2日,公司披露《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合并的进展公告》,公司之控股股东中材股份与中国建材完成换股吸收合并。目前,中材股份正在办理注销登记及非交易过户手续。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确定的债项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保证中锂科技“年产1.2亿平方米锂电池专用湿法隔膜生产线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和后续的运营资金需求,中锂科技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最终授信、借款银行以签订协议为准)申请最高不超过25,000万元项目贷款。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中锂科技提供担保,将为公司主导产业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956,486.74万元(其中458.49万美元折算人民币3,033.64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9.94%,占2019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84.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包含本次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143,486.74万元(其中458.49万美元折算人民币3,033.64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7.52%,占2019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100.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430,913.97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0.52%,占2019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37.85%,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1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滕州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发挥子公司资信优势,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玻有限”)之全资子公司北玻院(滕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州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最终合作银行以签订合同为准),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授信内容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期限为一年;拟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
北玻有限拟为滕州公司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及债务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为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租赁期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0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董事、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相关情况
企业名称:北玻院(滕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滕州市北辛西路南侧(滕州市机械工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方晓敏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6日
注册资本:19,403.0064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分析测试: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及其原辅材料、树脂、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机电及环保设备、复合材料成型设备;承接上述产品的分析测试;道路运输;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凭许可证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9月30日,滕州公司资产总额47,039.31万元,负债总额42,420.7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8,845.47万元,净资产4,618.60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796.40万元,利润总额271.69万元,净利润183.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产权关系如下图:
■
注:2018年5月2日,公司披露《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合并的进展公告》,公司之控股股东中材股份与中国建材完成换股吸收合并。目前,中材股份正在办理注销登记及非交易过户手续。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确定的债项/租赁期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拓宽融资方式,满足补充流动资金、开立银行承兑和信用证等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和结算需求,综合考虑宏观市场和当地融资环境影响,滕州公司拟向银行等分别申请合计最高不超过1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北玻有限对滕州公司提供担保,将为北玻有限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956,486.74万元(其中458.49万美元折算人民币3,033.64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9.94%,占2019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84.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包含本次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143,486.74万元(其中458.49万美元折算人民币3,033.64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7.52%,占2019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100.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430,913.97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0.52%,占2019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37.85%,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2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苏州有限)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有限”)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和结算需求,拟向光大银行、上海银行等申请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及债务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0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董事、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相关情况
企业名称: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巍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6日
注册资本:27,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复合气瓶、无缝金属内衬、复合材料及制品、船用LNG气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功能矿物材料、特种玻璃纤维、先进复合材料的技术研发及产品开发,相关的关键装备研发;网络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软件、基础软件的研发;上述复合材料领域、新材料领域、计算机及网络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设备销售;机械工程设计与安装;工程设计、工程承包、工程监理;市场调研、信息咨询服务;销售通讯设备、计算机网络产品、软件产品;从事以上产品和电脑硬件及辅助设备、汽摩配件、五金、模具、隔热隔音材料、金属材料、电线电缆、防水建筑材料、建筑用石的进出口业务;厂房租赁业务;物业管理;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苏州有限经审计资产总额43,660.72万元,负债总额25,101.6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5,041.41万元,净资产18,559.07万元。2018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5,684.49万元,利润总额721.58万元,净利润603.49万元。
截止2019年9月30日,苏州有限资产总额41,761.27万元,负债总额22,158.4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115.64万元,净资产19,602.85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249.09万元,利润总额1,174.93万元,净利润960.3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产权关系如下图:
■
注:2018年5月2日,公司披露《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合并的进展公告》,公司之控股股东中材股份与中国建材完成换股吸收合并。目前,中材股份正在办理注销登记及非交易过户手续。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确定的债项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满足补充流动资金、开立银行承兑和信用证等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和结算需求,综合考虑宏观市场和当地融资环境影响,苏州有限拟向光大银行、上海银行等(最终授信、借款银行以签订协议为准)申请合计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苏州有限提供担保,将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956,486.74万元(其中458.49万美元折算人民币3,033.64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9.94%,占2019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84.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包含本次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143,486.74万元(其中458.49万美元折算人民币3,033.64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7.52%,占2019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100.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430,913.97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0.52%,占2019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37.85%,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3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15:00至2019年11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1月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街道远大南街鲁迅文化园创作展示中心1号楼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2、《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3、《关于为中材锂膜提供不超过106,000万元项目贷款及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中锂新材提供不超过26,000万元项目贷款担保的议案》;
5、《关于为中锂科技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项目贷款担保的议案》;
6、《关于北玻有限为滕州公司综合授信、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为苏州有限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8、《关于聘请2019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1项议案《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6);第2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7);第3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中材锂膜)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8);第4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中锂新材)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9);第5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中锂科技)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0);第6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滕州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1);第7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苏州有限)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2);第8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9)。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11月7日、11月8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11月8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志斌、贺扬
联系电话:010-88437909
传 真:010-8843771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街道远大南街鲁迅文化园创作展示中心1号楼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邮 编:100097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0
2、投票简称:中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2日召开的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
1、请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直接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4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现将变更后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街道远大南街鲁迅文化园创作展示中心1号楼
公司投资者联系专线、传真号码及电子邮箱均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投资者联系专线:010-88437909
传真:010-88437712
邮箱:sinoma@sinomatech.com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1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