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蔡学彦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965,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因公司2019年6月28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445,00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10,574,706股,蔡学彦持股比例相应变更为5.14%)。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详见(华懋科技公告:2019-008)。蔡学彦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15,965,04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华懋科技总股本的5.14%。其中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130,197股(因公司总股本变更,减持股数相应变更为不超过3,105,747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公告之日起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260,394股(因公司总股本变更,减持股数相应变更为不超过6,211,494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15,965,04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14%。其中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期间为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9月24日,集中竞价减持期间为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10月19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蔡学彦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109,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已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6,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以上减持数量合计8,319,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蔡学彦仍持有公司股份7,64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四)
(一)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