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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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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19-052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19年10月17日、10月18日、10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19年10月17日、10月18日、10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出现的异常波动,公司立即进行核实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亦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

  2、2019年10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因公司2018年三季报净利润为244.54万元,基数较小,故相较于本年三季报净利润4,640.01万元增长1,797.47%,涨幅较大。目前,公司市盈率为116.45倍,每股收益为0.0829元/股,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情况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发函问询:除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及其他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

  4、经公司核实,未发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近期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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