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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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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ST安通             公告编号:2019-089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于2019年10月1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上午10点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7人,实际出席7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郑少平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ST安通             公告编号:2019-090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于2019年10月17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上午11点以现场方式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清凉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ST安通            公告编号:2019-091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拟终止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的审计合作关系。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自2016年起聘请容诚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容诚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终止与容诚的合作。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进行了事前沟通,容诚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容诚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经过充分调查了解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大华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企业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华所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进行了事先沟通,容诚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资质进行了审查,并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3、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请大华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独立审计的专业能力。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ST安通        公告编号:2019-092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有效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加大内部管控力度,同时也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和未来发展规划,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公司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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