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19-05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延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彩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长272.83%,主要原因为公司发行可转债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增长41.96%,主要原因为客户以票据回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94.37%,主要原因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4、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75.55%,主要原因为新厂区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较期初增长31.8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增值税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为应付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7、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长35.7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部分费用未支付所致;
8、应付债券较期初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完成发行可转债所致;
9、递延收益较期初增长71.94%,主要原因为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0、其他权益工具较期初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发行可转债进行初始确认时,分拆的金融工具中权益部分增加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9年1-9月较上年同期增长144.12%,主要原因为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现金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9年1-9月较上年同期增长1406.61%,主要原因为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收到现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2 号)核准,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893.7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3,700,000.0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15,661,250.00元后,净筹得人民币878,038,750.00元。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19-052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0月21日,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延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议案一:《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议案二:《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董事长对现金管理事项行使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议案三:《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19-053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0月21日,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7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7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建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议案二:《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董事长对现金管理事项行使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议案三:《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19-056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远东传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2号)核准,于2019年9月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93,7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93,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和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和材料制作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15,661,25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8,038,75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9]00039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和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闲置的情况。为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效益、增加投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四)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对现金管理事项行使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满足保本、流动性好的要求,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具体实施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时,需得到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1、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3、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和相关审议程序,且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19-057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远东传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2号)核准,于2019年9月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93,7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93,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和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和材料制作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15,661,25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8,038,75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9]00039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由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交易支付合同,并与对方商定采用承兑汇票进行款项支付;
(二)在具体支付承兑汇票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使用承兑汇票,财务部门再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三)财务部门按月编制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并连同相关汇票和合同的扫描件抄送保荐代表人。财务部门在次月10日前将当月通过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结算账户,并通知保荐代表人。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远东传动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远东传动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