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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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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铭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维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晶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

  3.2.2 2019年3月,公司就与南湖路厂区资产受让方合同纠纷事项,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立案编号(2019)黑民初14号。

  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1月31日、2019年3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用新承诺替代股权分置改革中股权激励承诺的提案》,将原承诺“于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择机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哈空调股东大会委托董事会制定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更换为“从2014年开始,按照公司现金分红的一定比例计提激励基金,对哈空调的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进行奖励且该特别嘉奖仅限于购买哈空调股票”。 具体方案由哈空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

  相关公告详见2014年8月5日、8月2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目前,哈空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正在按照股东大会授权研究制定《特别嘉奖激励基金实施方案》。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净利润为40,433,414.60元,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盈利。

  ■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9-041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0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铭山同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关于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协议。

  同意公司将办公楼闲置的第10层、第11层(建筑面积1,624.32平方米),出租给工投集团,作为其办公场所使用。租赁期间:自2019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4日。年租金: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办公楼第10层、第11层评估租赁总价值为24.85万元,物业费为5.15万元。

  同意公司以自有食堂为工投集团提供员工用餐等食堂服务管理,用餐费用预计每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与工投集团拟签署的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两项关联交易的合计金额,预计每年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工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4.03%的股权,工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刘铭山同志同时兼任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公司与其构成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双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刘铭山同志在董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关于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公司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变压器”)签署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协议。

  同意公司将办公楼闲置的第2层、第3层、第4层(建筑面积2,236.48平方米),出租给变压器,作为其办公场所使用。租赁期间:自2019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4日。年租金: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办公楼第2层、第3层、第4层评估租赁总价值为33.55万元,物业费为6.45万元。

  同意公司以自有食堂为变压器提供员工用餐等食堂服务管理,用餐费用预计每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

  公司拟与变压器签署的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两项关联交易的合计金额,预计每年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变压器为工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工投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陈维周同志兼任该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公司与其构成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双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刘铭山同志、关联董事陈维周同志在董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四)《关于调整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调整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同意公司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再次重新签订《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由“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调整为“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100.00万元”,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东北水电为工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工投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公司与其构成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双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刘铭山同志在董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五)《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天洋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委派董事、监事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天洋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委派董事、监事的提案》。

  同意委派毕海涛同志、丁盛同志、王权利同志、苗世蕾同志、井维海同志为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天洋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毕海涛同志为董事长;委派田大鹏同志为该公司监事。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上述(二)、(三)、(四)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43号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9-042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

  ● 本次监事会无监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监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0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大鹏同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关于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协议。

  同意公司将办公楼闲置的第10层、第11层(建筑面积1,624.32平方米),出租给工投集团,作为其办公场所使用。租赁期间:自2019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4日。年租金: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办公楼第10层、第11层评估租赁总价值为24.85万元,物业费为5.15万元。

  同意公司以自有食堂为工投集团提供员工用餐等食堂服务管理,用餐费用预计每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与工投集团拟签署的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两项关联交易的合计金额,预计每年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关于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公司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变压器”)签署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协议。

  同意公司将办公楼闲置的第2层、第3层、第4层(建筑面积2,236.48平方米),出租给变压器,作为其办公场所使用。租赁期间:自2019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4日。年租金: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办公楼第2层、第3层、第4层评估租赁总价值为33.55万元,物业费为6.45万元。

  同意公司以自有食堂为变压器提供员工用餐等食堂服务管理,用餐费用预计每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

  公司与变压器拟签署的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两项关联交易的合计金额,预计每年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四)《关于调整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调整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同意公司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再次重新签订《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由“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调整为“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100.00万元”,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

  2、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往来,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9-043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将办公楼闲置的第10至11层出租给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为其提供食堂服务管理外包,两项交易合计金额预计每年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将办公楼闲置的第2至4层出租给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并为其提供食堂服务管理外包,两项交易合计金额预计每年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将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由“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调整为“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100.00万元”。

  ● 过去12个月内,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089.54万元。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效利用闲置资产,增加收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0日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同意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协议、同意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变压器”)签署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协议、同意调整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水电”)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1、工投集团

  公司将办公楼闲置的第10层、第11层(建筑面积1,624.32平方米),出租给工投集团作为其办公场所使用。租赁期间:自2019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4日。年租金: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办公楼第10层、第11层评估租赁总价值为24.85万元,物业费为5.15万元。

  公司以自有食堂为工投集团提供员工用餐等食堂服务管理,用餐费用预计每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与工投集团拟签署的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两项关联交易的合计金额,预计每年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变压器

  公司将办公楼闲置的第2层、第3层、第4层(建筑面积2,236.48平方米),出租给变压器作为其办公场所使用。租赁期间:自2019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4日。年租金: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办公楼第2层、第3层、第4层评估租赁总价值为33.55万元,物业费为6.45万元。

  公司以自有食堂为变压器提供员工用餐等食堂服务管理,用餐费用预计每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

  公司与变压器拟签署的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两项关联交易的合计金额,预计每年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3、东北水电

  公司与东北水电于2019年4月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3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向东北水电采购构架等日常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089.54万元。根据公司与东北水电已完成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目前生产经营的具体安排,经协商,公司拟与东北水电再次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由“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调整为“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100.00万元”,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工投集团为哈空调、变压器、东北水电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4.03%的股权,持有变压器、东北水电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公司与工投集团、变压器、东北水电构成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工投集团、变压器、东北水电本次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工投集团、变压器未发生关联交易;与东北水电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089.54万元,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工投集团

  名称: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89号

  法定代表人:吕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圆整

  经营范围:工商业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管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及资本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投集团,成立于2007年06月08日,是公司、变压器、东北水电的控股股东。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78,730.41万元,净资产102,769.92万元;2018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276,368.07万元,净利润-30,698.70万元。

  2、变压器

  名称: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天平路16号

  法定代表人:臧波

  注册资本:贰亿肆仟伍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变压器制造及维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安装、维修及进出口,变压器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压器成立于1999年01月20日,是工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4,578.43万元,净资产30,678.17万元;2018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13,752.13万元,净利润101.30万元。

  2019年8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5,890.88万元,净资产30,021.32万元,2019年1至8月,实现营业收入12,336.08万元,净利润为-656.88万元。

  3、东北水电

  名称: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麻服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水力、风力发电设备、电站配套产品、道路除雪设备、环卫环保设备;汽车配件的销售;汽车销售(不含品牌汽车),货物进出口,承揽机械加工、冷作加工、钢结构制造、安装(不含特种设备)。经销:纸张。(以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南城二路1号

  东北水电成立于2005年12月20日,是工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9,417.00万元,净资产5,600.00万元;2018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1,405.00万元,净利润-1,751.00万元。

  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8,483.00万元,净资产4,539.00万元;2019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1,808.00万元,净利润-1,062.0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工投集团为哈空调、变压器、东北水电的控股股东,持有哈空调34.03%的股权,持有变压器、东北水电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公司与工投集团、变压器、东北水电构成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工投集团、变压器、东北水电本次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工投集团

  工投集团与公司涉及的房屋租赁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黑龙江利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拟出租所涉及的办公楼十至十一层年租赁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黑利朋评报字【2019】第058号)的评估价格为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双方签订相关房屋租赁协议,确保关联交易合理、公平。

  工投集团与公司涉及的食堂服务管理外包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原材料采购成本及用工成本,确定交易价格,双方签订相关服务管理外包协议,确保关联交易合理、公平。

  2、变压器

  变压器与公司涉及的房屋租赁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黑龙江利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拟出租所涉及的办公楼二至四层年租赁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黑利朋评报字【2019】第057号)的评估价格为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双方签订相关房屋租赁协议,确保关联交易合理、公平。

  变压器与公司涉及的食堂服务管理外包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原材料采购成本及用工成本,确定交易价格,双方签订相关服务管理外包协议,确保关联交易合理、公平。

  3、东北水电

  东北水电与公司涉及的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双方签订相关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的条件和期限;交货地点、方式;运输方式及到港和费用负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结算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等必备条款,确保关联交易合理、公平。

  四、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同意与东北水电、哈尔滨重型机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型机器)、哈尔滨松江拖拉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拖公司)分别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3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于2019年10月20日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同意与工投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协议、同意与变压器签署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协议、同意调整与东北水电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在对公司与工投集团、变压器、东北水电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李瑞峰先生、张心明先生、李文女士的事前书面认可,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9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关联董事刘铭山同志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关联董事刘铭山同志、陈维周同志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关联董事刘铭山同志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李瑞峰先生、张心明先生、李文女士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办公楼闲置的第10至11层,出租给工投集团;将办公楼闲置的第2至4层,出租给变压器;以自有食堂为工投集团、变压器提供员工用餐等食堂服务管理,使公司的闲置资产得以有效利用,增加收入。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东北水电互向对方购销部分原材料和产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效利用闲置资产,增加收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公司代码:600202                                   公司简称:哈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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