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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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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19-26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获悉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康田实业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做了解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于2017年9月28日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16,000,000股(本次解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14%),公司股东东方信隆于2018年10月16日质押给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公司股份35,000,000股(本次解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64%),公司股东康田实业于2018年10月16日质押给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公司股份32,000,000股(本次解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77%),分别于2019年10月16日、18日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手续。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

  上述质押事项于2019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747,588,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46%),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647,303,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98%);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620,370,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32%),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543,808,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43%);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411,785,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7%),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356,9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81%)。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方式积极应对。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到期凤回委托单;

  (二)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26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成都圣华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1.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4.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79.43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81.27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成都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圣华房地产”)接受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融资,期限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君悦阳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君悦阳光置业”)以其持有的土地提供抵押,贵州君悦阳光置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成都圣华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贵州君悦阳光置业为该笔融资的共同债务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9年3月13日和2019年4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19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在同等级标准的范围内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19-068。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19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公司为子公司成都圣华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9.6亿元,已使用9.6亿元,从子公司广西金川阳光城实业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14.8亿额度中调剂4亿元额度至成都圣华房地产。经本次调剂后,公司为子公司成都圣华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3.6亿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 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成都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6年9月26日;

  (三)注册资本:2,5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吴圣鹏;

  (五)注册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麓山大道1段381号;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其士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以上2018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 F(2019)D-0237号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被抵押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成都圣华房地产接受中建投信托提供不超过4亿元融资,期限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贵州君悦阳光置业以其持有的土地提供抵押,贵州君悦阳光置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成都圣华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贵州君悦阳光置业为该笔融资的共同债务人。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六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19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19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成都圣华房地产经营良好,贵州君悦阳光置业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偿债能力良好。同时,贵州君悦阳光置业以其持有的土地提供抵押,贵州君悦阳光置业100%股权提供质押。

  综上,本次公司对成都圣华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7.24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1.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4.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68.10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79.4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39.20%。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425.34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81.2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83.52%。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26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揭阳市光启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1.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4.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79.43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81.27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51%权益的子公司揭阳市光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市光启房地产”)接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揭阳分行”)提供1.8亿元的融资,期限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揭阳市光启房地产以其持有的项目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揭阳市光启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及河源市华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市华熙房地产”,持有揭阳市光启房地产49%股权的股东)对揭阳市光启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揭阳市光启房地产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9年3月13日和2019年4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19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在同等级标准的范围内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19-068。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19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公司为子公司揭阳市光启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亿元,使用1亿元,从子公司杭州富阳碧水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11.82亿额度中调剂1.8亿元额度至揭阳市光启房地产。经本次调剂后,公司为子公司揭阳市光启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3.2亿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 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揭阳市光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6日;

  (三)注册资本:13,200万;

  (四)法定代表人:孔博;

  (五)注册地点:揭阳市揭东区金溪大道缶灶路段南侧A010号一层;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务信息咨询;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阳光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河源市华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揭阳市光启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51%权益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51%权益的子公司揭阳市光启房地产接受中国银行揭阳分行提供1.8亿元的融资,期限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揭阳市光启房地产以其持有的项目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揭阳市光启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及河源市华熙房地产对揭阳市光启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揭阳市光启房地产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六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19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19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揭阳市光启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偿债能力良好。同时,揭阳市光启房地产以其持有的项目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揭阳市光启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河源市华熙房地产对揭阳市光启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揭阳市光启房地产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公司对揭阳市光启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7.24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1.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4.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68.10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79.4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39.20%。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425.34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81.2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83.52%。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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