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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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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19-053号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由董事长海乐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移交资产及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移交资产及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融资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融资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57)。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19-054号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符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移交资产及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移交资产及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融资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19-056号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融资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运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晟医疗”)

  ●本次担保金额:为运晟医疗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融资不超过2,800万元项目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承诺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融资基本情况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运晟医疗为满足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融资结构,保证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拟向深圳市前海融资租赁金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融资”)申请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融资业务(以下简称“本次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期限9个月。

  (二)担保及增信措施

  公司对运晟医疗本次融资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承诺。

  (三)上市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融资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本次融资本金上限及收益提供的流动性支持承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融资对方及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前海融资

  公司名称:深圳市前海融资租赁金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临海大道海运中心主塔楼1502室

  法定代表人:张金顺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各类租赁设备现货交易及租赁资产、离岸金融产品、跨境人民币业务产品等相关金融资产、金融产品、金融工具的登记、托管、转让、结算、清算等提供场所、设施、交易和交易服务;为各类租赁等设备生产、销售、使用企业及租赁等公司提供互联网金融、供应链金融、投融资、并购、资本运作等服务;组织开展租赁等设备现货及相应金融产品创新与交易活动;提供与前述业务相关的研究开发、组合设计、信息、培训、咨询、财务顾问等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提供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其他相关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公司与前海融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运晟医疗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运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69号11层1104室

  法定代表人:顾超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经营,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投资,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健康咨询,对医疗行业、医疗设施的投资,自有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运晟医疗资产总额为9,412.08万元;负债总额为5,425.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65%),其中的银行贷款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425.65万元;资产净额为3,986.43万元,营业收入为10,627.32万元,净利润为2,452.85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运晟医疗资产总额为8,217.40万元;负债总额为3,537.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05%),其中的银行贷款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537.24万元;资产净额为4,680.16万元,营业收入为3,983.13万元,净利润为693.73万元。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运晟医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公司直接持有运晟医疗100%的股权。

  三、融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融资交易标的为运晟医疗合法享有、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共计人民币32,719,732.92元,应收账款真实、有效,无瑕疵。

  四、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融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标的:运晟医疗合法享有、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共计人民币32,719,732.92元,应收账款真实、有效,无瑕疵。

  转让金额:2,800万元

  转让期限:9个月

  本金及投资收益结算日:每自然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为投资收益结算日,自该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投资收益;项目到期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金及剩余投资收益。若投资者认购款对应的成立日在每季度最后一个自然月,则在该自然季度不向其支付投资收益,此部分投资收益合并至下一自然季度进行支付。

  增信方式:公司对运晟医疗发行的本次融资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承诺。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下属公司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融资业务的正式协议尚未签署,公司管理层将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通过额度范围及授权范围内签署有关融资及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协议文件。

  (二)本次下属公司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融资业务拟签署流动性支持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对运晟医疗发行的运晟医疗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项目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承诺。未按照融资协议的约定或运晟医疗以实际行为表示无法按期足额履行对本项目的兑付义务时,公司将在本项目融资协议约定的项目到期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并将应付款项直接划入本项目专项资金结算账户中,按时完成对项目投资者的兑付。

  本次流动性支持的上限为投资本金(不超过2,800万元)、收益(不超过184.8万元),期限为9个月。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运晟医疗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措施,为下属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提供必要支持,促进其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融资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要求,审议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41%,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19-055号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移交资产及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即旌德县中医院)发生过3次关联交易:经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提供借款及向其收取经营管理服务费的议案》,审议批准借款金额3,100万元,收取经营管理服务费不超过5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旌德县中医院向公司及旌德宏琳借款余额为2,880万元,公司向旌德县中医院收取经营管理服务费339.62万元;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及旌德宏琳为旌德县中医院银行融资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事项提供担保及反担保。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为旌德县中医院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支行银行融资本息1,2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为旌德县中医院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县支行银行融资73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及就旌德县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本次融资保证担保的反担保;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通过2019年度拟向旌德县中医院收取经营管理服务费不超过8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向旌德县中医院收取经营管理服务费260.38万元。

  ●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过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持有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100%的股权。同时,公司通过旌德宏琳间接获得旌德县中医院60年经营权(详见2017-061号公告)。

  根据旌德宏琳与旌德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现“旌德县卫生与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旌德县卫健委”)于2017年9月签订的《旌德县中医院经营协议书》(以下简称“《经营协议书》”)约定,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的全部成本费用均由旌德宏琳投入,新建中医院资产需按约定完工交付使用并纳入国有资产管理。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1.3亿元,其中投资于新建中医院的土建、装修及设备费用合计约1.2亿元,流动资金1,000万元。

  目前,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工程已经完工,相关医疗设备已经安装到位,符合日常运营需求。为满足国有资产管理要求,明晰双方账务处理,旌德宏琳、旌德县中医院及旌德县卫健委已于日前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确认旌德宏琳将账面相关资产按2019年9月30日的资产账面价值(含税)人民币73,728,398.53元移交给旌德县中医院,旌德县中医院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对资产进行管理。

  根据《经营协议书》约定,在经营期内,旌德县中医院公立医院性质不变。鉴此,旌德县中医院交接上述资产后,相应确认对旌德宏琳的债务。同时,旌德宏琳移交上述资产后,确认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

  《经营协议书》同时约定,旌德宏琳在经营期间通过对旌德县中医院的正常经营,有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为保障公司债权回收,旌德宏琳(出借人)与旌德县中医院(借款人)拟签署借款协议,借款金额73,728,398.53元,借款用途为清偿旌德县中医院接收旌德宏琳移交相关资产时所确认的相应债务,借款期限3年,借款年利率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此前,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6月30日、2018年11月10日,向旌德县中医院提供1,300万元及3,100万元借款(详见2018-045号公告及2018-077号公告),用于支付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相关费用。本次交易完成后,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项目总计投资1.18亿元(包括旌德宏琳直接支付款项,及公司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通过旌德县中医院支付款项),形成公司对旌德县中医院债权。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60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资产移交及借款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60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旌德县中医院

  注册地点:安徽省旌德县旌阳镇河东路191号

  法定代表人:黄惠泉

  注册资本:1,700万人民币(开办资金)

  成立日期:1980年1月17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旌德县中医院是集医疗、教学、康复、急诊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是旌德县唯一一所二级甲等中医院,是旌德县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类社会保险及旌德县民政救助“一站式”服务等定点医院,诊疗科目包括:外科、内科、针灸推拿科、骨伤科、妇产科、儿科、肛肠科、眼科、急诊科等15个临床科室和以电图室、放射科、检验科、超声科、内窥镜科等5个医技科室。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旌德县中医院总资产6,005.33万元,净资产-105.92万元,营业收入1,888.72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旌德县中医院总资产6,171.93万元,净资产-577.64万元,营业收入1,385.73万元。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即旌德县中医院)发生过3次关联交易:

  1、经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提供借款及向其收取经营管理服务费的议案》,审议批准借款金额3,100万元,收取经营管理服务费不超过5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旌德县中医院向公司及旌德宏琳借款余额为2,880万元,公司向旌德县中医院收取经营管理服务费339.62万元。

  2、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及旌德宏琳为旌德县中医院银行融资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事项提供担保及反担保。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为旌德县中医院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支行银行融资1,2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为旌德县中医院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县支行银行融资73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及就旌德县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本次融资保证担保的反担保。

  3、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通过2019年度拟向旌德县中医院收取经营管理服务费不超过8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向旌德县中医院收取经营管理服务费260.38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国有资产管理要求,明晰双方账务处理,旌德宏琳、旌德县中医院及旌德县卫健委已于日前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确认旌德宏琳将账面相关资产按2019年9月30日的资产账面价值(含税)人民币73,728,398.53元移交给旌德县中医院,旌德县中医院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对资产进行管理。

  为保障公司债权回收,旌德宏琳与旌德县中医院拟签署借款协议,借款金额73,728,398.53元,借款用途为清偿旌德县中医院接收旌德宏琳移交相关资产时所确认的相应债务,借款期限3年,借款年利率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

  本次借款的利率参考市场利率及旌德县中医院银行借款的综合资金成本,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旌德宏琳相关资产移交旌德县中医院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后,确认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为保障公司债权回收,旌德宏琳与旌德县中医院拟签署借款协议,借款金额73,728,398.53元,借款用途为清偿旌德县中医院接收旌德宏琳移交相关资产时所确认的相应债务,借款期限3年,借款年利率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出借人):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旌德县中医院

  第一条 借款

  1、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金额为(大写):柒仟叁佰柒拾贰万捌仟叁佰玖拾捌元伍角叁分(小写:人民币73,728,398.53元)。

  2、借款用途:用于清偿乙方接收甲方移交相关资产时所确认的相应债务,该等债务共计人民币73,728,398.53元。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视为甲方已向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共计人民币73,728,398.53元,乙方已向甲方清偿移交资产所涉债务共计人民币73,728,398.53元。

  4、借款期限:叁年

  5、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年7%(每年365日),借款计息开始日为本协议生效之日。

  第二条 还款

  1、乙方根据本协议在借款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第五条 借款展期

  乙方应在借款期限届满三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履行程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后有效,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全部借款,并可向乙方索取相应的经济损失。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国有资产管理要求,明晰双方账务处理,旌德宏琳、旌德县中医院及旌德县卫健委已于日前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确认旌德宏琳将账面相关资产按2019年9月30日的资产账面价值(含税)人民币73,728,398.53元移交给旌德县中医院,旌德县中医院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对资产进行管理。根据《经营协议书》约定,在经营期内,旌德县中医院公立医院性质不变。鉴此,旌德县中医院交接上述资产后,相应确认对旌德宏琳的债务。同时,旌德宏琳移交上述资产后,确认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

  《经营协议书》同时约定,旌德宏琳在经营期间通过对旌德县中医院的正常经营,有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为保障公司债权回收,旌德宏琳与旌德县中医院拟签署借款协议,借款金额73,728,398.53元,借款用途为清偿旌德县中医院接收旌德宏琳移交相关资产时所确认的相应债务,借款期限3年,借款年利率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

  公司拥有旌德县中医院60年经营管理权,经营管理期内,公司可对旌德县中医院的经营情况及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予以把控。本次拟签署的借款协议利率公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0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移交资产及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认为本次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价格公允,是双方依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而进行。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向旌德县中医院移交资产及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签署的借款协议利率公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19-057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东区凯庆路299号贵和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8日

  至2019年1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移交资产及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移交资产及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已于2019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移交资产及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手续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以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以及“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69号1102室

  (三)登记时间:2019年11月7日(上午9:30-11:30 下午1:00-4: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问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21-50720222

  联系人:邵乐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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