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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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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8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志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满,经公司股东推荐及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良先生、严中华先生、姚斌先生、李文峰先生、李德喜先生、于新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上述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满,经提名委员会推荐和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唐西胜先生、陈关亭先生、翟继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唐西胜先生、陈关亭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翟继光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上述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良先生,男,出生于1963年10月,中国国籍,电子学硕士。曾任山东大学教师,济南高新开发区积成电子系统实验所软件部部长、应用软件部部长、副所长兼总工程师及研发办公室主任,2000年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王良先生目前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山东省电子学会副理事长、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电子信息行业杰出企业家、第十六届山东省优秀青年企业家,同时担任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委会委员,IEC TC57 WG14工作组通信成员,全国电力系统控制及其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配网工作组成员。

  王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362,94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严中华先生,男,出生于1966年9月,中国国籍,电子学硕士。曾任山东大学教师,济南高新开发区积成电子系统实验所副所长、常务副所长兼综合计划办公室主任,2000年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严中华先生目前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山东省政协常委、民盟山东省委常委、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理事,曾任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会员,先后获“第二届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第十五届山东十大杰出青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严中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8,361,12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姚斌先生,男,出生于1968年2月,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济南金钟电子衡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副主任、设备动力部长、董事,2000年起历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姚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91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李文峰先生,男,出生于1967年7月,中国国籍,电子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省公共安全器材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济南高新开发区积成电子系统实验所厂站技术部工程师、质量管理部部长,2000年起历任本公司质管部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文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9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德喜先生,男,出生于1979年7月,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经济师,山东大学研究生毕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2007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2007年8月至2011年6月,任职于山东高速集团;2011年6月至今,在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历任业务助理、业务主管、高级业务主管、高级业务经理。多次荣获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得过山东省省管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等荣誉。

  李德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于新伟先生,男,出生于1971年10月,中国国籍,北京大学EMBA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曾任山东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局评估中心科员、山东银星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天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天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于新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唐西胜先生,男,出生于1975年9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研究员。1997年6月解放军重庆通信学院电气工程专业本科毕业,2006年6月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毕业。1997年7月至2000年8月南京军区通信部工作,任电源技术教官。2006年7月至2008年9月南京军区通信部工作,任电源技术教官。2008年10月至2009年10月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工作,任助理研究员,2009年11月至2014年9月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工作,任副研究员/研究组长,2014年至今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工作,任研究员/博导。主要致力于电力系统稳定与控制、电力电子的电网应用技术、分布式电力与储能、微电网和智能电网等方面的研究与开发。主持了多项国家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国家电网公司等科技项目。在新能源接入下的电力系统稳定与控制、交直流微电网、储能系统方面具有丰富的理论和技术积累,部分研究成果已经实现产业化。发表论文40余篇,拥有国家发明专利10余项,出版译著2本,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唐西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关亭先生,男,出生于1963年3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副教授。1985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1987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96年12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1987年7月至1992年8月,1996年12月至1998年7月在山东省审计厅先后任职助理审计师、审计师和高级审计师。1998年7月至今,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工作,任职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13年6月至2019年6月担任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今担任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2月至今担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关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翟继光先生,男,出生于1979年1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副教授。2001年7月北京大学哲学专业本科毕业,2006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2006年8月起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2009年荣获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特别奖。2019年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首届“研究生心目中的优秀导师”。2008年6月起兼任北京方鼎中欧税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翟继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9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下午在公司215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仁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作出决议如下:

  1、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智能电网自动化系统升级研发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的事项,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市场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2、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提名朱延铎先生、崔仁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1、朱延铎先生,男,出生于1968年9月,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经济师,中央党校经济学(经济管理)在职研究生毕业。1990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室主任。1990年8月至2005年11月,先后任职于济南汽车运输总公司和山东省交通开发投资公司;2005年11月至今,在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历任综合部业务经理助理、行政主管、副部长、资深业务经理、部长、纪检监察室主任、纪委委员。2017年4月至今兼任中泰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今兼任山东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5月至今兼任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5月至今兼任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朱延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崔仁涛先生,男,出生于1964年11月,中国国籍,理学硕士,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政府津贴专家。曾任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系助教、电子工程系讲师,济南高新开发区积成电子系统实验所厂站技术部部长,2001年起历任本公司厂站产品部部长、研发中心副主任,电量与营销信息化事业部经理。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监事会主席。

  崔仁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9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9-070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结合公司最新研发计划和行业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募投项目“智能电网自动化系统升级研发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19年9月30日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63号)核准,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9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8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9,39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5,072,961.5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323,038.48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9月15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73000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5,432.30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57,323万元,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各项目的实际进展等情况,进一步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4,277.7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303.60万元(含利息),具体使用情况及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拟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合理进行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的“智能电网自动化系统升级研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277.73万元。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未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投资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19年初,国家电网公司年度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智能电网和能源互联网企业,2019年3月,国家电网公司又进一步提出全面部署建设泛在电力物联网,计划到2024年实现全业务在线协同和全流程贯通。

  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为更好地适应智能电网与能源互联网融合的新业态,满足未来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对公司传统电力自动化产品带来的新要求,公司拟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时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19年9月30日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将在智能电网自动化系统研发和升级扩展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泛在电力物联网技术特点,在原计划基础上,对检验、实验设备选型和购置等方面做好充分调研和论证,密切跟踪行业发展趋势,不断补充完善该研发项目。

  四、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项目自身实施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并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智能电网自动化系统升级研发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的事项,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适当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积成电子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积成电子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积成电子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9-071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成电子”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定于2019年11月6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6日14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30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9年10月30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王良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严中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姚斌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李文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李德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于新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唐西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 选举陈关亭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3选举翟继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朱延铎先生为公司监事

  3.02 选举崔仁涛先生为公司监事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1和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后,公司将于当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会议将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监事会会议将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人。

  三、提案编码

  ■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1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斌、刘慧娟

  联系电话:0531-88061716    传真:0531-88061716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50100

  5、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39”,投票简称为“积成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00,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00,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3.00,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现持有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成电子”)股份      股,占积成电子股本总额(511,804,800股)的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积成电子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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