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菊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菊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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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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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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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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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7月5日,公司收到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局发来的《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和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为杭州市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处置PPP项目的中选单位,公司于7月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并分别于8月29日和9月5日披露了进展公告,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019年8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铂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85%股权的有关事项,该事项经由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9年9月30日,前述85%股权中,70%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剩余15%股权正在按协议约定推进股权交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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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0月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12月进行了首次股份回购。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共5,2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29%,最高成交价为6.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1,543,229.50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2019年1—9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共4,06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46%,最高成交价为6.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4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6,544,692.50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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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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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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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杰
二○一九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