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0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19-196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的(2019)粤0303民初26625和(2019)粤0303民初26626号《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粤0303民初26625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的内容如下:

  (一)、传票的内容

  原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被传唤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传唤事由:开庭

  应到时间:2019年11月25日14时30分

  应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八楼第十九审判庭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已到期的债权本金30000000元以及利息1237500元,合计31237500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总和31237500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自2019年1月15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二、(2019)粤0303民初26626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的内容如下:

  (一)、传票的内容

  原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被传唤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传唤事由:开庭

  应到时间:2019年11月25日14时30分

  应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八楼第十九审判庭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已到期的债权本金30000000元以及利息1237500元,合计31237500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总和31237500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自2019年1月15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配合、妥善处理此次诉讼。鉴于目前该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的(2019)粤0303民初26625号《传票》及《民事起诉状》;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的(2019)粤0303民初26626号《传票》及《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